文/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 实习生 肖隆辉
粤港澳台医疗保险跨境结算将互认互通!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60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其中提出,广东省将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探索研究粤港澳台医疗保险跨境结算衔接政策,推动实现粤港澳台医疗保险资源对接共享,互认互通。
据了解,中国港澳台地区和内地(大陆)分属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港澳台居民基本享受免费医疗福利待遇,且四地医保政策、政府负担比例、结算制度及经办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表示,对于港澳台居民在粤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报销的问题,需要港澳台政府部门、境外保险机构提出需求,并与广东省相关部门协商,通过签订协议授权等方式探索开展。下一步,广东省将积极探索研究粤港澳台医疗保险跨境结算衔接政策,同时在国家部委统筹指导下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推动实现港澳台医疗保险资源对接共享,互认互通。
目前,广东省高度重视港澳台居民在粤看病就业问题,积极推动港澳台卫生健康与内地医疗保障服务的交流合作和互通共享。
2019年4月,珠海市印发了《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广东省还加强与港澳台相关部门合作交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医疗保障合作。
截至2019年3月,港澳台居民在粤就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分别达48437人、56421人、46792人、40868人;在粤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共8702人。
未来,广东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各类职工参保缴费,切实保障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的在粤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