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带男童回家猥亵 作案手法竟如此简单
2019-07-04 21:07 羊城派 原创
被告人易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文/羊城派记者 林园

今年29岁的易某,以买零食、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作为诱饵,诱骗几名小学男生到家中实施猥亵。近日,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易某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起到2019年2月被抓获归案期间,被告人易某(男,1990年出生)先是以玩手机游戏、打篮球等借口与被害人小明(化名,龙岗布吉某学校五年级男生)相识,后以给现金买零食、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小恩小惠为诱饵,多次诱骗小明到自己租住的房屋,实施多种猥亵。小明因受游戏及玩乐的诱惑,又先后邀约3名同班男同学多次前往易某住所,易某对他们分别实施猥亵,事后再给予5元至20元不等的金钱,要求孩子不要告诉家人及同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定,被告人易某多次猥亵多名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取得个别被害人家属谅解、没有犯罪前科的辩护意见符合查证的事实,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不论对于女童还是男童,都要教育其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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