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敲诈超市,团伙成员悉数获刑
2019-07-02 19:25 羊城派 原创
犯罪嫌疑人蓄意将过期食品夹带入超市,后以购买过期食品为由敲诈超市钱财

文/羊城派记者 何晶
上海市公安局供图

消费者都不希望买到过期商品,但没想到,竟有团伙以购买过期食品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日前,上海金山警方就侦破了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目前,该团伙已被判处相应刑罚。

2018年11月22日1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朱泾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蓄意将过期食品夹带入超市,后以购买过期食品为由敲诈超市钱财。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超市员工告诉民警,这4名持外地口音的男子进入超市,一共买了3袋散装称重的某品牌草莓酥零食,分3单结帐。结账后,4名男子以所购食品过期并称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为由,要求超市赔款1000元。超市员工对这三袋草莓酥中的过期食品检查后,发现生产批次与店内销售的生产批次不符,遂报警。

民警随即将现场的4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查,陈某等人交代了自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先后多次窜至上海、浙江等地多家超市,采取事先踩点将过期食品放入超市,随后再进入超市购物后以买到过期食品为由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另据陈某交代,其还伙同王某等人在2018年2月驾车窜至某超市进行“打假”,但未在超市内找到过期的商品,陈某等人便以“职业打假人”的身份索要年货,向超市敲诈勒索食用油、巧克力、曲奇饼干等物品,价值1000余元。

2019年5月,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团伙成员陈某平、王某权、江某林、江某萍等4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一“以职业打假为名”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也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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