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7月2日,首尔南部水原市的水原地方法院对艺人朴有天涉嫌吸毒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以罚款140万韩元。
主审法官金斗弘(Kim Doo-hong)在判决书中说:“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犯罪者有严重的毒瘾,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有害影响。”
但他表示,朴有天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而且这是他第一次犯罪,缓刑足以产生惩罚和威慑。朴有天在判决宣布后鞠躬离开法庭。
今年5月,朴有天被控购买和使用1.5克甲基苯丙胺。这起案件是在对南洋乳业创始人的孙女、31岁的黄荷娜进行药物调查期间曝光的。
在上个月的一次法庭听证会上,检察官要求判处朴有天18个月监禁,并处以140万韩元的罚款。朴有天的一名律师表示,他承认自己开始使用毒品,来缓解与黄荷娜解除婚约带来的压力。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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