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悲剧频发,如何撑起“防护网”?
2019-06-26 23:56 羊城晚报
专家建议出台相关法规,定期对高空物件检查

佛山一老旧小区外墙脱落

佛山:

已立法处罚高空抛物

但面临着取证难困境

文/图 羊城晚报 记者 郑诚 周哲

不久前,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不幸身亡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随后,南京、上海、河南多地相继发生路人被高空抛物或坠物砸伤的事件,“悬在城市头顶的痛”一时成为热门话题。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佛山部分小区和商圈,发现不少地方存在着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人为从楼上扔杂物下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律师提醒,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高空坠物事发突然,取证、立案、维权三方面均有诸多难度。

记者走访: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在阳台摆放花盆是不少住户用来改善环境、装点家居的选择。25日,记者走访时发现,许多住户将盆栽满满当当地堆在阳台上,许多花草从防护网的间隙中伸出了“头”。在禅城区圣堂后街的某栋居民楼旁,记者发现,一住户的阳台上甚至长出了一棵小树。这棵树除了根部固定在阳台上,其整个树干和枝叶都已经伸出窗外。楼下经过的一位大爷告诉记者,他们也早已发现了这棵树,觉得挺危险的。“要是遇到大风暴雨什么的,它很可能就给弄断了,砸到人,说不定连防护网都给带下来。”记者发现,虽然这栋楼已经全部安装了防护网,但是许多防护网已经锈迹斑斑。

年久失修的不仅是防护网,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居民楼的玻璃窗也已经生锈,玻璃也老化严重。部分居民楼的窗户还没有防盗窗的保护,直接伸向空中。除了居民楼之外,一些商业大厦的玻璃墙上也会支起一扇扇没有防护的窗户。除了窗户之外,一些老旧居民楼的墙皮脱落也十分明显。记者在文昌路附近的一栋老式居民楼走访时发现,这栋建筑的墙面出现了多处墙皮脱落,许多地方甚至露出了里面的砖块。记者发现这面墙紧贴着人行道,旁边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这栋楼很老啦,风吹雨打的,墙皮脱落也很正常的。”这栋楼的居民关伯告诉记者,他见过一些墙皮掉落的情景,虽然没有砸到人,但是也常常弄得到处都是灰尘。“这栋楼又没有物业,没人管的,只能靠我们提醒那些过路的。”关伯说。


二楼住户安装玻璃棚防坠物
楼上掉落下来的衣架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市民反映有高层住户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在南海区季华七路一小区内记者发现,这里均为近三十层的高层住宅,二楼的住户有一个私家平台,虽然可使用的面积增加了,但这里的不少住户都心惊胆战。“楼上经常会掉东西下来,塑料袋、烟头、衣服这些就不用说了,像衣架、玩具什么的,也时不时会掉下来几个。”市民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经晾衣服的时候差点被一瓶矿泉水砸到,“就在面前不远,吓了我一跳,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一些住户为图省事,经常把垃圾直接从楼上往下扔,我们也很苦恼。”

记者注意到,一些住户不得已在平台上装上了玻璃雨棚,以此来防止高空坠物。“和小区物业也反映过很多次,但他们说物业也没有办法,只能在电梯里张贴温馨提示。”

面临困境专家:取证较难难以执法

其实早在2016年,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就对高空抛物做出规定:从高空或者从车内向外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0元罚款。但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规定却难以落地,因为取证困难。

    有律师就表示,当高空坠物致人受伤或者财物损坏,且能提供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明材料这些证据,那么索赔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但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那么立案和诉讼都将面临诸多困难。“取证、立案、维权三方面都有难度。”

相关管理方: 将定期排查隐患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发生的坠物伤人事件一般分三类原因:建筑外墙附着物、广告牌等突然掉落;高层住户随手丢弃物品;阳台杂物、窗户玻璃等坠落。

对于高空坠物的问题,一些物业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阳台和窗户都属于业主个人财产,我们也不能强制别人换窗户或者不许别人种花,最多就是提醒下。”禅城区盈彩美居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检修楼房安全是房产开发商的责任,不过一般开发商都有一定的保修年限,一些年代久远的住房很可能没人负责。

他表示物业会定期检查一些老旧设施,发布公告,同时也会在业主群里发布提醒,提醒业主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窗框等是否出现松动脱落等情况,定期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针对高空坠物的危险,近日佛山相关部门也对一些路段的商铺进行了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箱和广告牌进行拆除。

广州:

多小区开展自查自检坠物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期高空坠物伤人的新闻屡见报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广州不少小区物管、业主开展自查自检坠物设施,以防万一。小区高空坠物业主该如何防范?有专家呼吁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定期检查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情况。

越秀区锦城花园是有着近20年楼龄的小区,在深圳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物管工作人员连忙向业主发出通知,让业主检查自家设施,并组织物管工作人员排查,一旦发现问题,便将在该单元下方区域设置围蔽设施。

“我们排查发现,主要的风险是有不少的业主在阳台摆放花盆,居委会和物管也上门进行劝阻。此外,还有个别的阳台窗户生锈,但不是很严重,物管工作人员帮忙协助加固。”锦城花园物管公司经理黄先生说。

而在天河区峰景大厦,记者在大堂看到张贴着“关于严禁高空抛物的倡议书”的海报,上面用文图形式列出7大最危险高空抛弃物及其危害,并附上相关法律条文。粘贴海报的位置较为明显,进进出出的业主、租户均可以看到。

“我家的窗和阳台都装上铁丝网,就怕有东西掉下去砸到人。”峰景大厦一位业主向记者说道,记者观察发现,不少业主家阳台安装了封闭的铁丝网,几乎在阳台上没有看到有裸露的花盆。

“我们大约在两年前,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请人做高空作业的,聘请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在物管登记,检查其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也是一种安全防范。”峰景大厦物管经理陈女士说。

专家建议: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

定期对高空物件检查

广东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认为,高空坠物所引发的小区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两种:像外墙、屋顶外沿等公有设施脱落由物管公司负责;而窗户、防盗网、空调外挂机等专有设施脱落由个人负责。对于公有设施,物管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管养。但对于专有设施,当前在政策法规上暂时没有要求物管该怎么做,但物管可以尽道德上的义务提醒业主留意。

周活宁呼吁,对于专有设施维护方面,政府可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可通过物管或委托专业部门,对小区各户定期例行检查;或者定期对全楼进行检查。“类似小区消防一样,政府可以出资,也可以由业主集资来做,对于老旧窗户、防盗网等达到报废标准的,应作出一个强行更换的决定。”周活宁举例,他就曾经遇到过两三次台风天窗户跌落事件,所幸无人受伤。“广州不少老旧小区的窗户还是改革开放以前的,而且是往外推的,一到台风天气就非常危险。”

周活宁说,像这种政策法规,香港已有先例。类似煤气公司定期进小区各户检查煤气安全一样,如检查到哪里有安全隐患,可贴上更换通知,由业主自己更换,也可请专业的工程队来做。

“可以由住建部门房屋安全处颁布相关条例,让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或引入第三方进行高空坠物安全鉴定。”周活宁说,有了政策规定,物管就有责任定期上门检查。(张豪)

链接:

●高空坠物有何危害?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一些小东西吗,扔下去有什么关系。其实,就算一个很小的东西,在经过一定的高度降落加速作用下,都会产生较大的冲击力。比如一个鸡蛋从4楼抛下会致人头起肿包,从8楼抛下会致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会砸破人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郑诚 周哲)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昂鹏表示,高空坠物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如窗户、外墙、空调架等固定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规定时间内要检修,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间点,只是给大家起到一个预防心理。“比如安装空调外挂机,有的业主做得比较好的,在选安装位置、后期如何维护等方面便会留意,方便未来检修。而有的业主意识不到位的,可能在靠近空调的窗户外做了防盗网直接封起来,后期也就没有办法检修。”陈昂鹏说。

另一类便是如花盆、晾衣架、杂物等不固定的东西,这就需要业主意识到这些东西有没有高空坠落的风险。此外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恶意扔东西的,这些是不可控的。“物管可以在前两类中提醒业主或者检查,让业主有这些预防意识。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陈昂鹏说。

另外,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会贴有警示牌,行人看到这样的警示牌,请立即绕行。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防护内街,可增一分安全保障。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要小心观察,必要时尽量减少出门。(张豪  郑诚 周哲)

●找不到侵权人咋办?

高空坠物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该怎么办?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丽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发现是谁家抛的,由肇事者赔偿。

如果没有找到肇事者,那么,可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按比例去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该楼可能肇事的业主承担责任,业主有证据证明不可能实施的,可以免责。协商不成的可等受害者起诉后应诉解决。

如果是因为疏于管理,比如外挂的空调,没有及时维护和加固,是因为台风等原因造成的,坠落物的拥有人要承担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郑诚 周哲)

近期部分高空坠物致死致伤事件:

6月13日,广东深圳一小区高空坠落玻璃窗砸伤五岁男童头部,16日上午男童因抢救无效死亡。半个多月前,事发小区还曾发生另一起高空坠物事件。

6月19日,江苏南京鼓楼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10岁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后经紧急救治和急诊手术,女童各项生命体征才平稳。

6月22日,深圳一女子经过南山地铁站出口时,突然被空中坠落物体砸中倒地,头部血流不止。警方调查发现,坠落物竟然是一块健身用杠铃片。

6月24日,河南平顶山警方通报,19日平顶山新华区温集小学发生一起高空抛砖砸伤校园一名小学生的事件,经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邹某光因为心情不佳,从27楼抛下一块水泥砖块,砸中了一名小学生。目前,邹某光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郑诚 周哲)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杨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