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筹毒资,出售200余瓶止咳水
2019-06-25 15:37 羊城派
深圳福田法院举行禁毒日公开宣判活动

文/羊城派记者 林园 通讯员 吴丽娜

25日,深圳福田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涉毒类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数千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当天,2宗贩毒案件的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公开审理的案件之一为陈某某涉毒案。被告人陈某某,曾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7年,被强制隔离戒毒,然而这仍未让他远离毒品。为了筹集毒资,他走上了贩毒的道路,专门租下福田区某小区房子对外出售止咳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分多次从水客处购买各种品牌止咳水,并于2017年6月向吸毒人员黄某某出售止咳水若干瓶。2017年7月23日20时许,民警进行辖区日常检查时抓获被告人陈某某,并当场查获各种品牌止咳水(检出可待因成分)共计202瓶。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另一宗案件的被告人同样有吸毒史。2018年6月13日晚,李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刘某某,向刘某某购买了4克冰毒。随后,李某某将其中2克毒品卖给卢某(另案处理),双方进行毒品交易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卢某身上缴获两小包冰毒(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分别为1.01克和1.00克)。在讯问过程中,李某某供述此次交易的毒品由刘某某提供,并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抓捕刘某某。

2018年6月26日中午,刘某某到达与李某某约定地点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旁边草丛内缴获被刘某某丢弃的用茶叶袋包裹的冰毒一包(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0.95克)。为逃避法律追究,刘某某故意大力踩踏毒品,意图毁灭证据,公安机关及时将其控制并将毒品封袋保存。经审理,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统计,2019年以来,福田法院审结贩卖毒品、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共计60宗,判处8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个月刑罚,并处罚金。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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