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席林林 杨艺锋 龚帆 罗伟雄
明天是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今天(6月25日)上午,广州中院及广州各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共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56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58公斤。
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被判死缓、7人被判无期徒刑。
上午9时30分,李某、曾某艺等12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和曾某艺密谋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由曾某艺出资202500元出租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某农场作为制造冰毒场地,由李某组织陈某等人购买原料、承租存放制毒材料和工具的仓库并合伙制毒,共制造毒品成品、半成品共47公斤。
法院认为,李某、陈某、曾某艺等9人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翁某芬、黄某剑等3人明知他人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仍提供,是制造毒品的共犯,均构成制造毒品罪。黄某剑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等,数量大,又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陈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曾某艺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昭、张某耿、林某专、黄某剑、翁某芬、施某文、陈某朝、罗某杰、钟某添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3人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频发;二是毒品犯罪主体呈现犯罪低龄化、无业化趋势;三是毒品类型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毒品犯罪职业化日趋明显。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表示,广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对毒品犯罪适用缓刑、假释及减刑,深入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州法院还特别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广州禁毒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禁毒形势总体趋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重特大案件频发,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
据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之势。与此同时,毒品犯罪大要案层出不穷,从涉案人数看,十几人、数十人结伙共同参与贩毒的案件比较多见;从涉案毒品数量看,广州中院受理的一审涉毒案件单案查获毒品数量几乎都在1公斤以上,数公斤甚至数吨的大宗制造、贩卖冰毒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同时制造毒品犯罪数量增长明显。
广州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办理的涉毒案件中,犯罪主体多为“80后”“90后”,近两年已占涉案人数的60%以上。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类案件也偶有发生,且多数涉毒犯罪人员为无业社会闲散人员。在广州法院今年审结的涉毒案件中,年龄最小的毒品犯罪人员还不满20周岁。
毒品类型不断翻新,职业化犯罪日趋明显
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目前,广州已出现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如“芬太尼”、卡西酮、大麻素等。
该类新型毒品常以饮料、性用品等伪装形式出现,无需注射,口服或溶入饮料服用即可,一般常见于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其因外形精美、形状新颖、颜色鲜亮而具有较高的迷惑性及成瘾性,更容易被年轻人所接受,致使该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毒品犯罪职业化趋势明显。不少毒品犯罪团伙形成了“产、供、销、藏”一条龙职业化犯罪体系,团伙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掩护。
在运输毒品过程中前有探路车,后有指挥车,运毒车居中,开车、传递和接听信息均有专人负责,并配备了专用的联络手机。
同时,毒品犯罪手段也日益隐蔽,毒品交易采用物流快递、邮包转寄或由交货人放置于公共场所隐蔽处再通知买受人取货等人货分离的交易手段,毒资则通过银行ATM机或者网上银行转账、QQ、微信、支付宝支付,造成毒品犯罪在时空上的分离,毒品犯罪缉查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崔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