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徐扬扬
《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六章共五十三条,分别对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条例》明确政府是全民健身事业的监管者和推动者,具有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指导的重要作用。
《条例》总则第4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职责;第5条明确规定了体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同时在各章中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具体职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第30条还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全年不少于330天,且每周不少于56小时,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
《条例》第33、34条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收费、管理和保障作了规定,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此外,《条例》第45、46条强化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和群体安全管理,对健身场所管理单位、健身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健身活动公众三者在健身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作了详细规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葛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