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亦官亦商”,大搞权钱交易,中山这个“两面人”被开除党籍
2019-06-14 17:20 羊城派 原创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何锐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6月14日下午,据南粤清风网报道,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锐驹被开除党籍。通报对其问题的表述用了200多字。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锐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锐驹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充当“两面人”,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寻求个人晋升及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向他人贿送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贷款再高利转贷给他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通报指出,何锐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缺失,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私利;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贪图享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何锐驹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何锐驹简历

何锐驹,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本科学历,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0月至1999年9月,历任中山市(县)民众(镇)财政(税)所职工、干部、副所长、所长;

1999年9月至2008年2月,历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

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08年7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山温泉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3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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