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粤港澳大湾区跨法域破产法治论坛”在惠州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等法学大咖亮相现场,针对跨法域破产的法律框架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跨法域破产的域际协作程序构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等问题发表演讲。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在演讲中介绍,今年我国将启动破产法的修改,目前已经开始进入法律实施评估阶段,推动我国破产法的完善,着力点应该如何破解法域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破产人的利益,“大湾区作为先行区,更应该以‘5个更加开放’来推动破产法的改革”。粤港澳三地的法治成就已取得不少,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治实践做法,但纵观粤港澳三地法治全貌,亦存在不少衔接困难。
论坛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惠州中院”)院长陈斯以惠州中院破产执行法庭为例,简单剖析了目前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破产法应用中的难题。据介绍,惠州市破产执行法庭于2017年成立,两年来,惠州中院共办理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839宗,结案590宗,其中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33宗,结案106宗。陈斯透露,惠州中院在破产法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履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指导进度和管理人独立履职的边界问题、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烂尾”商品房物上聚合权益冲突问题等方面。“这是整个大湾区乃至全国都存在的问题”。
惠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重要的一员,推进大湾区破产法的发展,惠州责无旁贷。陈斯表示,惠州中院将积极探索实践个人债务类破产清偿机制,通过鲜活的案例实践,探索完善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论难题。现场,广东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林在论坛上发出了粤港澳大湾区破产管理人之合作与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倡议。他表示,协会成立之后,具备业务培训、法律查明和破产管理人身份备案、统一职业道德标准制定、资产处置以及联合行动协调等职能。以资产处置职能为例,协会的成立有利于协助粤港澳破产管理人处置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陈骁鹏 林海生)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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