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陆续发布两条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的消息:一条是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利民,另一条则是唐利民的“顶头上司”——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金水。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刘金水已退休8年,唐利民也退休2年。审查调查发现,二人在1997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进行股权置换、非法占有集体财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人民币。
刘金水、唐利民长达二十余年时间里内外勾结,不断侵吞集体利益为何一直没有被发现?如何修复由他们破坏的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帮其重新焕发生机?
“要以刘金水、唐利民案后整改为契机,深入排查机关管理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和干部廉洁风险,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督导以案促改防风险工作,要求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查“病灶”、对症下药治“污染”。
分层次警示教育——
“案件的发生令人警醒、发人深省,为我们提供了明断是非得失的一面镜子。”
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和离退休党支部宣布对刘金水、唐利民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当天,社党组组织召开直属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刘金水、唐利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警示。刘金水、唐利民案件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案促改工作高度重视,督促社党组用好反面教材,在系统内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反思案件带来的沉痛教训。
“刘金水、唐利民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工作多年,面对国家给予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优惠政策和补贴,变得利欲熏心、贪得无厌,沆瀣一气疯狂弄权敛财,大肆盗取私分集体资产,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自治区纪委监委派员到会指导并向直属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剖析刘金水、唐利民贪腐案件。
“刘金水、唐利民案件的发生让人警醒、发人深省,为我们提供了明断是非得失的一面镜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春山说。
在现场,参会人员注意到一个细节:刘金水在违纪违法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始终身居“幕后”,总以口头交代来指挥,按照自己的意图帮其实施贪腐行为,以致办案人员在调取的书证中很难找到刘金水签批的痕迹。唐利民则对刘金水俯首贴耳、言听计从,试图分得更多“蛋糕”。
“刘金水、唐利民自认为他们的贪腐手段隐秘高明,能够瞒天过海,最终落得晚节不保。”警示教育大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剖析说,刘金水被留置之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和专案组人员考虑其年龄、身体等原因,多次对他讲政策,劝其主动说明问题,然而他却置组织关爱于不顾,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罪责。
“他们曾是我们的领导和同事,存在这么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真是让人震惊和警醒。”不少干部会后坦言,“这些年,他们心里琢磨的都是如何捞钱,干部职工的困难根本不关心。”
在直属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还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截至3月底,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全部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部全参与。
防范排查风险——
梳理出机关管理风险点60个、企业经营风险点152个、干部廉洁风险点162个,对应制定254条整改措施
4月17日下午,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办公楼217会议室内,杨春山主持召开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个人及各处室以案促改风险排查情况,对照刘金水、唐利民案件,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据介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该社以案件反映出来的关键业务、重点领域、社有资本运营等重要环节为切入点,从2月下旬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了风险集中大排查工作,围绕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风效能三个方面梳理细化社领导班子、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行使职权的岗位职责、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查找制度缺失、执行不力、职责不清等风险隐患。
为防止风险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社党组制发《风险排查任务清单》,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明确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拧紧责任“螺丝”,分层分类排查机关管理风险点、企业经营风险点和干部廉洁风险点。
记者注意到,此次风险排查重点聚焦重大项目投资、重大资产(产权)交易及处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审计考核评估、薪酬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环节和岗位,深入查找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和作风效能中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点。
“由于刘金水、唐利民的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供销合作社人心涣散、作风松散,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1993年就到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丁彦敏说,通过开展风险大排查,现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生态正在形成。
据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金朝霞介绍,风险排查从直属机关到全系统自上而下、以点带面推进。自开展风险排查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梳理出机关管理风险点60个、企业经营风险点152个、干部廉洁风险点162个。并针对风险点对应制定254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为避免再次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我们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督促社党组逐项明确责任人,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何炜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强化日常监督,对制度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
建章立制堵漏洞——
“坚持‘查病’与‘治病’相结合,构建起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防控机制。”
查“病灶”、挖“病根”的最终目的,是针对病因开出良方,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自治区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和排查出的风险点,督促社党组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直属企业300万元以上的单个投资项目、账面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及资产损失核销事项须报请区社审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中暴露出的审批制度不够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该社出台《直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审批与备案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处处长王晓海介绍,重点规范社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社有资产运营监管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配套制定缺失的规章制度。
“从刘金水、唐利民案例来看,固然有其个人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但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来看,不能否认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的问题。”该社监事会副主任高岱宗说,“我们坚持‘查病’与‘治病’相结合,制定完善《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直属企业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构建起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防控机制。”
比如,在重大事项决策落实方面,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做到“六个所有”: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所有会议研究事项必须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意见,所有事项涉及到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及分管领导要提出明确意见,所有同意或不同意的事项必须清单式记录,所有重大事项杜绝以会签代替会议研究决策,所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结果必须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从制度层面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织密篱笆。
“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内控机制,进一步理顺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体系,对容易产生利益交换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界定职能职责和岗位权限。”高岱宗表示,必须重点加强对直属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资金审计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此外,该社还对本级理事会投入到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的股权、未折价入股社有资产、拆借资金及联合社自身拥有的土地和房产等分户建立规范的产权登记档案,明确承办部门、岗位职责和保管利用制度,定期对资产变化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对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以及债务风险的监管考核。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存在或潜在廉洁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金朝霞表示,今后将对机关管理、企业经营和干部廉洁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防范化解风险。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题图 |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