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写不出的剧情!两份亲子鉴定引发真假儿子悲剧
2019-06-11 11:20 红星新闻
母亲因河南省高院错误的亲子鉴定结果,将其告上法庭,不接受道歉:或者要真相,或者赔偿必须到位

55岁的朱晓娟头发已花白,她说,1992年至今,两份结果截然不同的亲子鉴定埋葬了她27年的大好年华。

1992年6月10日,朱晓娟一岁的幼子被保姆何小平偷走,家人苦寻未果。3年后,经河南省高院鉴定,一被拐儿童“盼盼”与朱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2017年,保姆何小平突然出现,向媒体称其曾从重庆解放碑一户人家中抱走一名男婴,取名刘金心,如今受一档寻亲节目感召,欲将孩子送回。

朱晓娟与亲生儿子在一起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朱晓娟与刘金心“符合双亲遗传关系”,而他抚养了二十多年的盼盼和她并无亲权关系。

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晓娟称,这二十多年,她被撕裂又缝合,然后再被撕开,而且撒了盐。

她一怒之下将河南省高院告上法庭,索赔295万元,其中经济损失195万元,精神损失100万元,“对方只认可精神损失,说给我10万元,没谈妥”。

去年至今,河南省高院曾数次致歉,但朱晓娟告诉记者,“我不接受他们的道歉,他们的歉意太轻描淡写。不光我,两个孩子还有我的前夫都会起诉他们”。

对于何小平,朱晓娟称,刘金心不愿追究其刑事责任,“毕竟是他的养母,就这么着吧。”

6月10日,何小平拐走刘金心27周年。电话中,何小平告诉记者,她与刘金心的关系还算融洽,“他挺孝顺,和亲生儿子一样”。前些天,何小平曾让刘金心去相亲,但刘金心称,再缓缓,“他现在也在工作,我在打工。婚事方面做父母的也没办法”。

现在,当刘金心酗酒或者找工作遇到难处时,何小平会给朱晓娟打电话。何小平向记者称,去年她曾给朱晓娟道歉,“她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就让追究,不追究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两个人一个儿子,就当走亲戚吧”。

保姆到家7天偷走男婴
家人花20万苦寻未果

再次回忆起儿子被何小平拐走时的经历,朱晓娟数度哽咽。

1992年6月3日,朱晓娟的丈夫从一劳务市场找回一个保姆。身份证上,保姆名为“罗宣菊”,仅18岁。

7天后,也即6月10日这天,保姆拐走男婴。

朱晓娟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出差,母亲在附近上班,“她放心不下,中午时就回家走了一趟”。回到家后,朱晓娟的母亲发现空无一人,问邻居后,对方称,早上八九点时曾看到保姆抱着孩子外出,“问她是不是去买菜,她‘嗯’了一下就走了。”

朱晓娟一家住在重庆解放碑附近一四合院内,她家两层楼,“保姆住楼下,我们在楼上。母亲看到,保姆房间门开着,衣服被带走。但小孩的东西都没动,她还穿走我一双皮鞋,母亲一看这情形,觉得不对劲,就赶紧通知我。”

此时,朱晓娟刚吃过午饭,正准备休息,“一接到母亲的电话,我就蒙了。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朱晓娟回到家后,家门口已站满了邻居,都在议论孩子被抱走一事。出差的丈夫也匆匆赶回。

“我们报警,又动员很多人到处去找,一直没能找到,”朱晓娟回忆,那晚,她和丈夫一夜没睡。“凌晨四五点时才回家,解放碑、朝天门、七星岗……我们都去了,但未能找到孩子。”

事后,朱晓娟才得知,何小平化名“罗宣菊”拐走孩子后即乘坐长途汽车返回四川南充老家。

他们到处去贴寻人启事,又在报纸上刊登,但始终未果。“后来亲子鉴定,以为孩子找到了,想保留这些材料教育孩子,谁知道现在成了打官司的证据”。

媒体当时的报道成了朱晓娟打官司的证据

朱晓娟称,苦寻3年,他们花了20余万元,“那时候,我的工资只有100多元。家中的积蓄花没了,两边父母给的钱也花了,我们去了二十多个省市,就是没找到孩子”。

原本以为,孩子就此被拐,朱晓娟夫妇又生了一个儿子。

亲子鉴定“成功”
鉴定费1500元

1995年,又是一则被拐卖儿童的消息传来。据当时媒体报道,河南安阳多名被拐卖儿童寻亲。

朱晓娟夫妇专程去了河南,但寻子未果。在安阳市公安局门口,一位工作人员称,兰考县刚解救出多名被拐儿童。

因要上班,朱晓娟夫妇先返回重庆。之后联系到兰考县公安局,他们将儿子照片寄去后,兰考警方回复称,有一个孩子相貌相似,希望朱晓娟夫妇前往辨认。在开封市儿童医院内,朱晓娟夫妇还有多名记者见到了男童。

“我第一感觉就不像。我儿子大耳朵,腿上有痣,那孩子不是。”朱晓娟称,她与丈夫对此议论了很久,最终决定做亲子鉴定,“一开始准备去北京,但临走时,河南省高院这边说他们也可以。”

1995年12月,交了1500元鉴定费,留下血样后,朱晓娟夫妇返回重庆。等了多日,没有结果,朱晓娟主动致电河南省高院,对方称,完成85%时断电,需要继续做。朱晓娟称,这1500元的鉴定费,相当于她15个月的工资。

1995年12月那次鉴定1500元,相当于朱晓娟15个月工资

20天后,已是1996年年初,朱晓娟收到了河南省高院寄送的鉴定文书。记者注意到,该文书显示,被拐孩子“许盼盼”与朱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1996年,经河南省高院鉴定,被拐孩子与朱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孩子终于被找到。朱晓娟向记者回忆,她虽依旧对此将信将疑,但对河南省高院的鉴定文书没有丝毫怀疑,“这是一个省高院作出的鉴定啊。”

失而复得,朱晓娟不敢再请保姆。“我带着孩子去学跆拳道、学画画,学萨克斯和圆号,我甚至把二儿子让父母去带,我在被找回的这个孩子身上花费了所有心血,放弃了出国的机会。”

质问错误亲子鉴定
状告河南省高院

2018年1月初某日深夜,距离大儿子被拐已26年,但朱晓娟从一个记者处了解到,她的亲生儿子出现了。

事后,朱晓娟才得知,2017年,拐走她孩子的保姆何小平曾数次自首,自称“受寻亲节目感召”,想将已取名为刘金心的孩子送回朱晓娟。

看到刘金心的照片后,朱晓娟内心一惊,“和小儿子太像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事,书上都见不到。”朱晓娟称,何小平拐走孩子前,育有两子均夭折,“刘金心这个名字是她去世孩子的,生日也是。她听从其他人意见,为了辟邪,就去偷我的孩子”。

在朱晓娟看来,何小平并非受到感召,“她在甩包袱,她把儿子养废了,再给我。”朱晓娟告诉记者,如果孩子没有被拐,孩子和她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或许也不会离婚。

朱晓娟的亲生儿子刘金心仍在四川南充工作,节假日时会回重庆陪陪亲生母亲,平时电话联系,“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成了养子,亲生儿子又突然出现。真的很意外。”

她将自己目前的现状归咎于河南省高院的那一纸鉴定。“二十多年,我受伤了,也损失了,都是因为那份假的鉴定。”

2018年,朱晓娟将河南省高院告上法庭。

在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的诉状中,朱晓娟写道,“23年前正是基于对被告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原告误以为寻回了丢失的儿子,在历经漫长、艰辛的寻子之路后‘失而复得’,抚平了原告的‘失子之痛’。

但23年后又是一纸鉴定结论,把原告已经愈合的伤口又撕开了一条血淋淋的口子。由于被告的错鉴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如果说经济损失尚可计量,那么在生理和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被改写的命运将永远无法被修复和逆转!

为了一份人间的公道,为了这23年的含辛茹苦,为了一个母亲的不屈和尊严,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为原告主持正义,还原告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索赔295万元协商未果
不接受道歉

5月27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内,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河南省高院提交了两份证据:一是1988年《中国法律年鉴》第563页,二是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的《法医物证学》(第3版)第73页。

河南省高院提交的物证

对此,朱晓娟并不认同。她认为,河南省高院应出具1996年1月做亲子鉴定时的相关材料,而非教材等。

庭前调解时,朱晓娟索赔295万元,其中含195万元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失。朱晓娟称,河南省高院方面认为金额太大,“他们说,可以给我10万元精神损失费。”

朱晓娟向记者提供的1995年12月11日由河南省高院开具的亲子鉴定相关收据显示,当年的亲子鉴定费用为1500元。朱晓娟称,那时,她每月工资仅100元,这笔费用相当于她15个月的工资。

2018年,河南省高院曾派人与朱晓娟协商,并且当面致歉。

6月10日,距离朱晓娟大儿子被拐已27周年。记者多次拨打河南省高院多名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但拨通后无人接听。

在2019年5月10日的《民事答辩状》中,河南省高院再次致歉。其中称,通过原告诉状及查阅有关卷宗资料获知,1992年朱晓娟之子被何小平拐走;1995年,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解救了一批被拐儿童,其中被取名为“许盼盼”的男孩疑似朱晓娟之子。

兰考县公安局遂委托河南省高院进行亲子鉴定;依据当时的DNA指纹检测技术,河南省高院法医技术室作出“许盼盼”与朱晓娟具有亲权关系的意见;2018年,何小平主动向重庆警方投案,朱晓娟曾被拐走的儿子出现。

在《民事答辩状》中,河南省高院称,“对以上情况,答辩人均予认可”。

河南省高院答辩状解释原因

当年的亲子鉴定因何出错?

河南省高院答辩称,DNA指纹检测技术于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由于实验环节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特别是实验方法难以标准化等原因,该项技术存在局限性:

“由于技术条件所限,答辩人1996年出具的案涉亲子关系鉴定结论错误,为此,向朱晓娟女士深表歉意……答辩人抱有对朱晓娟女士的深深歉意,秉持最大诚意在诉讼全过程继续与朱晓娟女士协商、和解;尊重、接受合法公正的裁决结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朱晓娟告诉记者,“我不接受他们的道歉,他们的歉意太轻描淡写。不光我,两个孩子还有我的前夫都会起诉他们。不告诉我真相,不提供当年的鉴定材料,证明他们有猫腻,或者要真相,或者赔偿必须到位。”(王春 图据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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