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代表什么?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了
2019-06-10 19:57 羊城派 原创
《条例》确立了三类四级应急响应制度,具体分为防汛、防旱、防风三个类别

羊城派记者 许悦

6月10日12时,广东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就在5月27日12时,广东也启动过一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这是一个什么级别的信号? 

羊城派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根据今年3月28日公布、施行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汛期一般为每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条例》确立了三类四级应急响应制度,具体分为防汛、防旱、防风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暴雨中的广州街头 图/羊城派记者 邓勃

据介绍,广东省台风暴雨、城乡内涝和山洪等灾害频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任务繁重并且地域特点鲜明。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地方法规,推动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更加法制化、制度化,从立法层面巩固了广东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于依法预防和减轻广东水旱风灾害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条例》要求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和会商结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同时根据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风情等具体情况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的类别或者级别,或者结束应急响应。

《条例》还就信息共享、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设施装备、物质和资金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规定应当确保汛旱风灾抗灾救灾过程中的供电、通信、供水、油料供应、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社会安全和信息发布“七大保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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