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2019-06-06 20:43 羊城派

文/羊城派记者 严艺文 程行欢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6日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方案》提出,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方案》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记者了解到,广州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车指标直接申领,没有额度和申请资格限制。有车企也表示,广州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没有限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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