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安公宣
记者今天下午从潮州市潮安区警方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潮安区公安机关即日起将在潮安区庵埠镇组织开展区域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据潮安警方介绍,今年4月1日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便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该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潮安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据介绍,早在今年5月16日,潮安公安机关便已组织在古巷镇开展区域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据统计,行动当天共出动警力152人次,警车38辆次。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共284宗,其中无戴安全头盔36宗,无牌报废摩托车74辆,并对无证驾驶的11人予以行政拘留。
那么,摩托车主、电动自行车主应该注意哪些行为呢?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
三:禁止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逆向行驶、随意穿插、掉头,不得闯红灯。
潮州市潮安区警方提醒: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交警部门还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该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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