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何伟杰
通讯员 史禾监
5月30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广州市河长办成立污染源突击查控小组对考核断面流域内污染源采取突击检查行动。经过近两个月的摸查,污染源突击查控小组在全市各区发现多起典型河涌周边污染问题,场面触目惊心。
海珠区:
南箕涌发现红色液体
2019年4月3日上午,市污控组巡查人员在海珠区南石街道南箕村的南箕涌巡查时发现,有红色液体从截污井旁流出,导致河涌水面出现长达10米的红色带。现场溯源发现可能由明渠排入截污管,通过截污管井渗漏流入河涌,明渠方向为双桥味精厂方向,疑似工业废水排放。
巡查人员在排查过程中有厂被封闭,现场未能找到源头。据附近村民反映,这一现象时有发生。4月3日下午,海珠区河长办配合市河长办污控巡查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和南石头街道,共同排查污染源,结果在南石街道南箕村南箕中约西46号附近,发现一条明渠和集管井座旁边漏出红色液体,疑似明渠和集污管破裂流入南箕涌。仔细溯源发现南箕中约西14号有一无名染布作坊排出染料液体。该小作坊涉及印染工序,环境脏乱差。取样检测结果为COD、氨氮、色度分别超一级标准限值31.3倍、2.79倍和4倍。现场对此小作坊予以当场关停取缔,清理清洗设备及材料,清空作业场地。
4月24日,市河长办污控巡查人员对小作坊进行复查,发现该小作坊已撤走,并责成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全面完成整改。
荔湾区:
黄沙市场内垃圾露天堆放 堵塞雨水井
5月5日至5月10日,市河长办组织对荔湾区11个镇(街)的45个村(居)开展了网格化源头减污挂图作战现场抽查工作,发现存在“散乱污”、临河违建、垃圾黑点、水体污染等污染源177个,其中151个污染源未在“广州河长APP”上报,未报率为85.31%。其中,鸿世玻璃工艺厂位于荔湾区南源街道南岸社区南岸大街78号,无预处理设施,玻璃加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水管网。广州市物资回收公司龙溪收购站位于荔湾区东沙街道南墩社区南漖大王漖地块8号,无营业执照,废品露天堆放,环境卫生脏乱差。
黄沙市场内有垃圾黑点,该垃圾黑点位于荔湾区昌华街道如意坊社区黄沙市场内,垃圾露天堆放,未及时清理;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雨水井,雨水井内有大量垃圾,堵塞雨水井。
此外,荔湾区桥中街道东海社区江畔街16号的保利青年小区对面也存在垃圾黑点,垃圾乱堆乱放,未及时清理。水体污染方面,沙洛上村四巷1号门前的边沟边渠水质黑臭,沟渠内有垃圾,沟渠两边有多处污水排入,沟渠水最终流入沙洛涌。
黄埔区:
沙涌支流发现有色液体排出
5月28日10时左右,市污控巡查人员在黄埔区南岗街道沙涌支流发现新建河涌岸坡上有青色液体排放,通过排放暗管排放,溯源从长荣路25号附近的“广州地石丽景观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厂区排出。市河长办污控组现场要求黄埔区河长办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市河长办污控组、黄埔区河长办、市珠堤处、属地村委环保负责人相继到达现场开展溯源工作。
当天下午15时左右,市河长办污控组人员组织召开现场工作会议,要求黄埔区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立即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封堵污水排放口;
二是清除露天、厂区内污染源;
三是清理河涌内污染物,恢复河道原貌;
四是由职能部门按程序执法。
黄埔区水务局水政大队对排污企业立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黄埔区环保局现场也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广州市河长办建议各区政府应参照市河长办的做法,举一反三,对辖内镇(街)、村(居)源头减污挂图作战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督促各村(居)全面查清辖内污染源底数,并通过“广州河长APP”上报。各区要重点针对涉水“散乱污”场所、一二级支流和黑臭小微水体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区城管部门要合理规划垃圾桶位置,避免垃圾桶摆放在河涌边或雨水井边,确保垃圾渗滤液不会流入河涌、影响河道水质。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