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欲强奸养女被判刑,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
2019-05-27 22:45 羊城派 原创
陈某是被害人小红的养父,其趁被害人小红睡觉之际,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红因害怕爬上阳台不慎从三楼坠落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张茉 韦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5月27日)发布2018年度《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和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事)例,其中广东东莞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入选。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与杨某是事实婚姻关系,两人共同收养被害人小红(女,14岁)并育有一子小明(11岁)。2017年3月某日,陈某趁被害人小红睡觉之际,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小红惊醒并呼救,小明听到后立即拍门,陈某只好离开。陈某为发泄不满打骂小红和小明,小红因害怕爬上阳台外的广告牌灯箱,不慎从三楼坠落。经鉴定,小红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2017年11月13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2018年5月29日,被害人小红的养母杨某申请撤销陈某监护权案开庭审理,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同年6月6日,法院判决撤销陈某的监护人资格。

检察机关在该案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依法告知民事权利。东莞市一区检察院依法告知小红及其养母杨某可以申请撤销陈某的监护权资格,并在认真听取其意愿后,决定支持杨某请求撤销陈某监护权的起诉。

二是调查核实主体资格。未检办联合民行部门调查取证,通过走访小红居住地和学校,联系户籍地民警,调查小红的亲属关系等情况,确认杨某属于小红的密切关系人,具备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条件,为后续民事诉讼夯实证据基础。

三是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因小红及其养母杨某、被告人陈某均是外来人员,撤销监护权诉讼涉及法院管辖权问题。为此,东莞市一区检察院加强与法院的庭前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程序问题;同时联系司法局为被害人指派法援律师,帮助其全程处理申请撤销监护权的相关诉讼问题。

四是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一区检察院积极落实特别程序,为小红申请了3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用于支付医疗费,并为其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顺利回归生活。

检察机关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仅是让侵害人依法受到刑事制裁,还要注重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帮助其改善生存、家庭、教育环境。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保护进行了有益探索,也为未检部门后续开展民事行政监督试点工作提供了经验支撑。(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