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粤清风网刊发文章,对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了介绍,其中提到了深圳的做法。内容如下:
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等人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4月10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横行乡里的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义章被查后,当地老百姓点赞“共产党为民除了害”。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广东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忠诚履行使命,采取多项举措,努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518件,立案查处2442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53人,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
扫黑除恶是政治责任,必须压紧压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省纪委监委始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强调。
省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带头落实推进工作。据悉,去年以来,省纪委常委会先后10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向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发出“有腐必惩、打‘伞’务尽”的动员令;施克辉同志先后召开19次会议、开展7次调研、作出43次具体批示,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三个攻坚行动”提出具体要求;省纪委专项办召开9次会议,精心组织实施多次攻坚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战果。
压力传导有硬招。省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纳入政治巡视巡察,发现各级党委(党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46个;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惩黑打“伞”工作督促检查,对3个落后地市开展现场督导、约谈提醒,层层传导压力。
为惩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扫黑除恶纳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今年1月,云浮市水务和公安部门因打击盗采河砂乱象失职失责,云浮市水务局副局长陈汝平、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刘小林、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吴木森等11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紧盯扫黑除恶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七个看”和“六字诀”要求,查处失职失责问题237个,问责党组织40个、党员干部390人,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都要有领导包、有专班查的要求,开展包案攻坚,逐级传导工作压力。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蹲点联系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立案20件。在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的强力推动下,省纪委监委机关严肃查处了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等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照省的做法,每人至少包案直查1宗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打“伞”案件,重点督办查处了清远陈志辉、惠州宏军挺等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
强化全局统筹,多线突击攻坚
“仗怎么打,队就怎么建。我们打破上下层级、横向地域限制,充分整合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资源,借助其他机关的力量,以案件为导向,组建多种形式的办案‘突击队’,着力攻坚破局。”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对干扰阻力大、涉及干部多的重大案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交叉审查重要涉案人。2018年9月,在查办肇庆陈泽湖涉黑案件中,考虑到涉黑案件的特殊性,省纪委监委牵头,肇庆、珠海市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并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进行异地留置、异地审查、异地羁押、异地侦查。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陈泽湖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在坚持打“伞”与扫黑齐头并进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顺瓜摸藤”,组建以打“伞”促扫黑除恶的倒序办案突击队。如省纪委监委通过查处深圳市李华楠案,打掉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黑恶犯罪集团;通过查处原省国土资源厅李师案,打掉了盘踞在佛山、肇庆等地的多个非法采石黑恶组织。
攥指成拳、协同办案更有力。省纪委监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会同公安机关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交和协同办案机制》,指导各级纪委监委按照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的要求,会同公安机关组建联合突击队,深入开展协同办案。如广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杜棋涉黑案件中,与公安机关组成“8·29”联合办案组,通过交叉审讯、联合审讯等方式深挖彻查,共挖出14宗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已立案查处2名市管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
强化日常督导,扫清干扰阻力
“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日常督导发现并解决一些阻碍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行到中流水更急。针对一些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打“伞”打得不深不透等情况,今年3月,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公安厅组建6个由厅级干部带队的协同办案联合督导组,分赴21个地级以上市和64个重点县(区),对落实协同办案机制不力和扫黑除恶打“伞”梗阻卡壳案件进行专项督导,共发现问题438个,形成督导整改意见435条,大大排除了办案阻力。
专项督导式的日常监督也奔着问题去。2018年5月,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由联系地方的监督检查室开展专项督导,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大惩黑打“伞”工作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的月增幅平均值达34.4%、立案人数的月增幅平均值达59.4%。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粤督导期间,省纪委监委积极配合,抓好问题整改。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梳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问题,坚决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3个共性问题、13个具体问题整改和22个失职失责问题、343件信访举报件调查工作,对地方落实整改进行督导和复核,确保整改工作如期高质完成,全省惩黑打“伞”水平迈上新台阶。
强化以案促改,推动综合治理
“我们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原则和边打边建的要求,深入推进以案治本,不断铲除滋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土壤和条件。”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茂名化州市东山街道上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蔡德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阳江阳西县公安局部分公安民警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为营造打“伞”破“网”的良好社会氛围,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12个,暗访拍摄并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潮州涉恶村官等典型问题3个。
为发挥查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监委注重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去年以来,重点对查处的梅州梁义章、惠州宏军挺、广州刘永添、清远陈志辉、原省国土资源厅李师等案件的发案成因、机制制度和监管漏洞进行剖析,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省纪委监委通过指导打掉梅州梁义章、茂名蔡德志等“村霸”,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化州市纪委监委根据蔡德志案拍摄《村霸末路》专题片,下发到全市各个村(社区)党组织,要求每位村干部认真观看,汲取教训。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手段,督促案发地区和部门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如深圳市纪委监委针对龙华区连续发生多起民营医疗机构强迫交易案件的问题,督促深圳市和龙华区卫计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严格制定执行《龙华区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5个整改文件,取得良好效果。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深水区、攻坚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不断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引向深入,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来源 | 南粤清风网
编辑 | 纪律君·黄鑫&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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