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撞倒市民致全身多伤,外卖加盟商与骑手互推责任不愿赔偿
2019-05-14 22:16 羊城派 原创
律师:若非工作过程,骑手应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文/图 羊城派记者 李焕坤

3月22日,羊城晚报曾报道,市民林先生在越秀区三元里大道部分骑自行车时,被一外卖骑手撞伤,该骑手听见林先生说要报警便匆匆离开(戳此链接看视频)。

由于该骑手身着衣服与美团外卖骑手服相似,记者随后联系美团相关负责人,并在4月10日确认当事人为美团外卖骑手刘某。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林先生仍然不知道找谁赔偿。

市民被撞至全身多伤

3月22日上午9时许,林先生正骑自行车经过越秀区三元里大道99号鸿源酒店对出马路,“我当时骑得挺慢的,突然旁边窜出一道黄色的影子,像闪电一样,那一瞬间我左边像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我就往旁边倒去了,因为速度很快,我摔得挺疼的。”

林先生说,“见我摔倒后,他就停了下来看我,我说我伤得重,要报警,他就直接走了。我也只拍下他的背影,不知道他是谁。”

在这时,一名目睹这件事的小车司机停了下来,并询问林先生情况。“他和我说,他的行车记录仪把一切录了下来,可以给我,这个路段也有摄像头可以调去监控。”

记者从林先生提供的行车录像看到,当外卖骑手的电动车与林先生的自行车并行时,疑似骑手衣服的一角勾到了自行车某处,因电动车行驶速度更快,将自行车拖拽向前,并致林先生倒地。

当天,林先生报警并到附近医院接受治疗,后因一直未有明显好转,林先生又多次到不同医院进行检查与治疗。根据林先生提供的诊断报告,记者看到林先生“全身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创伤后多关节病”。

加盟商与骑手互相推责

由于视频与照片内该骑手身着衣服与美团外卖骑手服相似,记者当即联系美团相关负责人。经过连日排查,4月10日,确认当事人为美团外卖骑手刘某。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从4月10日至今,林先生仍然不知道能找谁要赔偿。“检查、治疗、误工的费用加起来一万多了,但是两边都在互相推脱,美团加盟商让我和刘某谈价钱,刘某说公司有保险,让我和美团谈。”

5月13日,记者分别联系美团加盟商张经理和刘某。张经理表示,骑手当时并不在指定工作区域,也不在上班时间。“当时他手上也没有送到那边的单。我们是7点上班,他12点才到公司,说上午请假。”

针对赔付问题,张经理表示,由于刘某不在工作状态,应先由个人赔付,“如果他没有能力偿还,我们会让保险公司赔偿林先生,事实上我们已经联系好了。但外卖行业属于高收入行业,月收入1-2万,我相信刘某有能力。”

刘某接通记者电话后,先是表示当时不是撞人逃逸。“当时我就是开着电动车经过他,他就突然摔倒了,我还好心停车去看他,结果他说是我撞倒的,那我第一反应就是他碰瓷,所以就走了。现在看了视频,我还是不明白他怎么摔的,感觉诡异。”

刘某表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希望事情能解决。“这事应该和美团谈,我那天是赶着去上班,是迟到,不是请假,应该由保险出钱赔偿。”

律师:若非工作过程,骑手应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赵绍华律师,赵律师认为,外卖小哥受雇于美团加盟商,与其形成劳动关系。《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外卖小哥不是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侵权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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