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立法
2019-05-14 16:52 羊城派
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文/羊城派记者 李天军 通讯员 司新宣 谭嘉玲 

记者14日获悉,深圳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以下简称《自贸区条例》)的立法工作。近期,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介绍,在2017年12月起草的稿本基础上,结合随后国家推出的多项改革举措,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等事件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制度形成的新挑战,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对《自贸片区条例》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自贸片区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交深圳市司法局审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司法局启动面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环节。
据悉,《自贸片区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确立了创新驱动原则、开放原则、深港澳合作及法治原则。全面系统构建和完善了管理机制,理顺了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自贸片区各管理机构的职权职责,将管委会功能进一步落到实处,避免管委会职能虚置。纳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建立投资收益保障机制和投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与港澳地区经济贸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海关分类监管,推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承认,推动绿色供应链的创新与应用,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生态港。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银行业开放、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城与新型金融业态集群发展、金融监管机构与职责以及金融监管模式与机制等进行了规定。探索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创新负面清单实施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服务供给机制,健全跨市场的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前海基本功能定位,对立法暂时调整适用、评估机制、行政复议制度、国际仲裁制度、多元纠纷调解机制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据悉,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43室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ixc@sf.sz.gov.cn。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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