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周哲 通讯员 禅法宣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涉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一犯罪团伙蹲守驾校“碰瓷”扣满分的司机,进而敲诈勒索钱财,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不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梁某、梁某兴与他人经事前合谋,形成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先蹲守在各地驾驶员学习点,然后跟踪已被扣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利用其无证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在公共道路上故意撞击对方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钱财。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开始,李某、梁某、梁某兴等人以同乡关系为纽带,纠集一伙男子,经事前分工谋划,安排人员在广东省佛山市、中山市等驾驶员培训学校蹲守,通过观察判断,物色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满12分的驾驶员作为目标,在公共道路上驾驶宝马、奥迪等车辆跟踪被害人驾驶的车辆,伺机故意追尾撞车,造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假象,然后利用被害人无证驾驶害怕报警被处罚的心理,向被害人施压,威胁或要挟被害人对其碰撞车辆进行赔偿,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经审查查明,李某直接实施敲诈勒索19次,直接敲诈勒索金额28.7087万元;梁某参与敲诈勒索14次,敲诈勒索数额17.2987万元;梁某兴实施、参与敲诈勒索4次,敲诈勒索数额3.6万元。最终,禅城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梁某兴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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