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5月13日,广州市纪委监委举行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情况。
记者获悉,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2019年4月底,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38人,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2人。其中,村居干部所占比重最大,公安系统是“重灾区”。
广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有什么特点?对此,广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刘凡表示,从干部级别来看,涉及厅级、处级、科级、其他人员等多个级别党员干部,其中村居干部73人,占30.67%,所占比重最大;
从领域来看,有政法机关党员干部,也有交通、市场监管等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有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其中公安系统被查处72人(主要为基层民警),是当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灾区;
从案件类型来看,高度集中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利益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两类涉黑恶案件中,这两类涉黑恶案件分别占案件总量的22.68%和18.07%。
“此外,村支部书记等基层干部利用公职身份,组织、领导涉黑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约占广州市公安机关侦破涉黑团伙总量的四分之一。”刘凡说。
典型案例通报:
在发布会上,刘凡还通报了刘永添涉黑组织团伙背后党员干部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刘凡表示,以原萝岗区刘村村支部书记、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永添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刘村范围内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在广东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广州市纪委监委会同黄埔区纪委监委、海珠区纪委监委联合成立专案组,严肃查处为该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8名党员干部,其中局级2人、处级3人、科级3人。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徇私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问题。2007年至2009年,郭粤明在任职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先后指使该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员在办理陈镜登故意伤害案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包庇其不受羁押和追诉,致使陈镜登长期逍遥法外,十年间犯罪不被追究,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直至2018年2月,陈镜登有关犯罪行为才在刘永添等5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被追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郭粤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埔大队原副大队长杨国雄收受贿赂,包庇涉黑团伙交通违法问题。
2013年至2018年,杨国雄在任职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萝岗大队副大队长、黄埔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路面勤务管理、交通违法处理、车辆放行审批等职务便利,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该涉黑团伙成员朱志高实际控制的广东穗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车队以及其他社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7.1万元。
杨国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埔区东区街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杨奋失职渎职,放纵涉黑组织团伙坐大问题。
2011年10月至2016年,杨奋在任职萝岗区、黄埔区东区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该涉黑团伙成员刘永添贿赠烟酒礼品,在“两委”换届选举监督以及核查信访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刘村社区党委班子多人涉黑涉恶问题,放纵以刘永添为首的涉黑组织团伙控制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坐大成患。
杨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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