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碧娟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一男子曾经因为犯盗窃罪三次被法院判刑,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在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入室盗窃六次,共偷得现金1878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今天(5月13日)从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永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了解,1996年出生的冯某永是一名惯偷,曾于2014年、2015年、2017年犯盗窃罪被丰顺法院判刑,2018年6月18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冯某永仍然不知悔改,在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驾驶摩托车从丰顺县丰良镇窜至大龙华镇、黄金镇、小胜镇等地,连续六次实施入室盗窃,共偷得现金1878元。
之后,丰顺县公安局民警陆续接到受害人的报案,经过侦查,于2018年11月13将冯志永抓获,并于次日予以刑事拘留。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冯某永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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