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新办举行例行吹风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数据统计,目前中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不含3岁)5000万左右。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近日国办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多项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二是加大社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第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会上,有记者问,近年来有个别托幼机构有虐童行为,《指导意见》会在哪些措施上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确保婴幼儿得到安全妥善的照护?
于学军表示,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的主体发展和安全监管要负主要的责任。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强化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配置安全设施、器材以及安保人员等,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此外,针对《指导意见》中提出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应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相关专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王岱表示,教育部将从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科学研究四大方面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田国民也表示,2019年年初,住建部启动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
田国民介绍,一是进一步完善托儿所规模、建筑空间布置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托儿所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托儿所活动场地面积、设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目前这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大纲编制和初稿,正在组织实地调研和进一步的论证。(刘轩廷)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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