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记者从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5月9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林耀昌贷款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1月5日至2013年6月29日间,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超出抵押物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诈骗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归还能力,采用虚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或者销毁账目以逃避返还资金,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法庭依法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围绕“罪与非罪”阐述了各自理由,最后被告人对庭审提出补充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等参加了旁听。
该案将择日宣判。
林耀昌原是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称为“坟爷”,受到舆论关注。2016年11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耀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对林耀昌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林耀昌于2017年9月刑期服满后,即被汕尾警方以涉嫌骗贷罪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底,汕尾警方依法向汕尾市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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