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原副主任肖志锋涉嫌受贿罪一案。据公诉机关指控,肖志锋涉嫌受贿共计人民币298万余元。
肖志锋1951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曾先后担任广州市黄埔区副区长,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原副主任等职。2017年7月,他曾因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广州市纪委党内严重警告,退休待遇也由正局级降为副局级。2018年1月被广州市纪委留置,后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肖志锋先后利用其担任广州市黄埔区副区长,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1996年至2017年间,先后收取他人财物、现金人民币255万元、美元2000元,价值人民币22.5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4.5万元的家具,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象牙工艺品。以上钱财共计人民币29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志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志锋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肖志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他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陈述阶段说,自己在一生的工作中做过有益的事情,但是在后期尤其是临近退休,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改造,法律观念淡薄,“比如过去我们收的卡,我们认为都不是犯法,大家都收的,大家都一样,是人情往来,所以就没有把控好自己,最终突破了法律,没守住法律的底线,造成了大错。这个大错,2017年市纪委找我谈了,谈了后经过教育给予我党内严重警告和退休待遇降半格的处分,而且告诉我‘你好好退休吧,要吸取教训’。后来我觉得好像有些事情还没有讲完,我就在同年10月到了纪委主动把我从转业到地方以后所有的行为,包括收一分钱卡的事,都如实给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了,由他们审定哪些是犯法哪些是违纪,后来成立的监察委认为我涉嫌犯罪,我也认了。”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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