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肖欢欢
记者7日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查处了一起无资质废水加工作坊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案件,以当事人被环保部门处罚金20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而告终。
2018年5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横档化工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化工区内隐藏着一间“黑作坊”,该作坊长期关门生产逃避监管。
2018年5月25日下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横档村委会工作人员、横档村治保会及镇公安分局民警破门进入位于横档化工区内一工业厂房,发现工业厂房内有一黑作坊,从事工业废水加工项目。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加工作坊所有人员已经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对现场环境和废水管道进行排查,发现该作坊的一个废水加工池内设有一条暗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直接通向外环境。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查封扣押,联合公安部门封锁现场,并对作坊废水加工池及外环境排放口的废水进行采样,送至中山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分析、锁定证据,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对附近工厂进行走访取得房东联系方式,通知房东到现场,并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
经检测,该废水加工作坊排放工业废水中含有重金属物质,其中重金属铜超标17.5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充分锁定证据链后以零口供对该黑作坊进行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部门对嫌疑人开展追逃。
2018年7月19日,黄圃镇公安分局成功将嫌疑人魏某抓获。环境执法人员对嫌疑人魏某进行调查讯问,魏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对魏某的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予罚款20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判处该无名黑作坊当事人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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