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5月6日电 5月6日在太原举行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督察指出,近年来山西省以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问题主要表现在:
部分行业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焦化、球团、碳素等重污染行业环保设施水平不高,污染严重;清洁取暖推进力度不足,由于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一些地方已通天然气的住户又恢复燃煤取暖;机动车污染控制乏力,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流于形式;扬尘管控不力,一些企业粉尘污染突出,部分路段积尘严重。
督察还指出,山西省第一轮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如晋中市明知平遥县不属于焦化园区规划范围,仍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新建焦化项目予以备案,并作为2018年度重点项目推动;
二是责任落实不力,如运城市及新绛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高义钢铁公司疏于监管,企业违法违规,长期将产生的数百万吨钢渣随意倾倒于村庄农地上,占用耕地37.31亩,其中桥东村填埋点距离汾河不足400米,对汾河水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三是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如吕梁市及文水县擅自将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时限由2017年底前放宽至2018年12月,直至“回头看”时仍在试运行,每天近4000吨超标废水排入磁窑河;四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依然存在,如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处置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相关部门不但不予监管,反而为其违法行为“开绿灯”。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推动焦化、钢铁、火电等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汾河、桑干河等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和水体达标;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记者 王飞航 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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