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件最高奖50万!微信QQ微博可举报盗版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了
2019-04-30 22:33 羊城派 原创
该办法是国内首个专门奖励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羊城派记者 梁栩豪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渠道举报盗版侵权、假冒伪劣产品了,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

4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举报受理与举报方式、举报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范围与条件、奖励原则与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奖励办法》是国内首个专门奖励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新增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举报渠道

《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受理机制,由广东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举报的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督查督办,以及举报奖励金的管理、审核、发放等工作,不再分散在各个政府行政部门。

除了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传统渠道外,《奖励办法》新增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举报渠道,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全省统一的运行规则、数据规范,依托现有资源搭建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集中管理。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

《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在后,但是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查处起直接、重大作用的也给予奖励。

扩大举报奖励范围

《奖励办法》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假冒许可证书等违法行为列入范围内。具体包括:

◆盗版复制或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他人专利,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

篡改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

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等14类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新闻媒体在公开纰漏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线索前,主动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的,可予以奖励。

单宗案件最高奖励50万元

《奖励办法》提高了奖励金额度,单宗案件最高奖励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可以超过50万元,并在一定的标准内上不封顶。

如何领取奖励金?《奖励办法》规定,由各级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告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匿名举报无法联系或核实举报人身份的除外。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其领取奖励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金。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受托人须提供举报人的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