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周聪
今后养老金领取认证资格证全年可办,不用再扎堆6月份办理了。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明确全年均可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
广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即,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本市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度领取资格。通过资格认证的,继续发放养老金;未通过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
本市户籍人员无需办理
根据《通知》,在广州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含农转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值得注意的是,资格认证全年可办,不再要求在4-6月期间办理。但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允许认证有效期内多次认证。也就是说,若去年是在5月份办理了认证,那么最晚需要在今年5月(含)办理认证。
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认证方式。其中,本市户籍人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即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本市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度领取资格,通过资格认证的,继续发放养老金;未通过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
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无须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领取资格认证。而非本市户籍离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也可以由离退休人员填写《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携带《资格认证协办函》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邮寄或者委托的方式送达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
出国(境)定居人员实行远程的年度认证方式。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等方式进行远程认证。确实无法进行远程认证的,可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委托的方式送达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受托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每12个月至少有一次年度资格认证。
年迈老人还可预约上门服务
除了上面提到的认证方式外,还有3种年度资格认证方式。
一是本人办理认证。所有离退休人员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会保障卡,自愿到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邮储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年度资格认证。
二是单位办理认证。单位办理退休人员年度资格认证,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认证人员名单以及认证人员的户口簿,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
三是预约上门服务认证。年迈老人或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向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预约上门服务认证。各经办机构可自行委托进行上门服务认证。本次认证月份为上门服务办理认证的当月。
据悉,除了采用月度认证方式不通过在次月停发养老金外,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年度资格认证方式的,将从第13个月起停发养老金。
未通过、未完成月度或者年度领取资格认证的,可以采取远程认证或者直接到广州市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补办资格认证手续,从补办成功次月起恢复发放养老金并补发停发的养老金。
未通过其他方式认证可邮寄认证表
如今老年人口流动也变得频繁,一些老人或跟随子女到外地生活,并转移户籍。对此,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社保经办机构在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同步开展本市户籍核对工作,退休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如本市户籍注销(含迁出)的应主动申报变更,并申报长期生活居住地,登记邮寄联系地址。
广州市将向可以使用书面认证方式的离退休人员邮寄信函,内含本通知、《资格认证协办函》及《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如未通过其他方式完成年度资格认证,则可通过邮寄或委托的方式将《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送达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年度资格认证。
按照通知规定,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当月内,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应及时申领社保死亡待遇。如逾期未办的,死亡后所多发待遇须足额收回。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已设立举报奖励,如发现他人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纪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