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广东正式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新政
2019-04-30 11:44 羊城派 原创
该政策将惠及53个国家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

文/羊城派记者 黄丽娜 通讯员 粤公宣
图/羊城派记者 宋金峪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明天起,广东省将正式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该政策将极大提升广东省外国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吸引更多外国人来粤观光旅游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有序流动。

新政惠及53个国家人员

据了解,该政策将惠及53个国家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

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从广东省具备客运功能的32个对外开放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出境。

与此前广东实施的外国人72小时从广州白云机场过境免签政策相比,增加了入境出境口岸和停留时间。

入境口岸增加了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出境口岸增加了31个口岸,停留时间延长至144小时。

联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视与支持,对于广东加快入境旅游发展、打造重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提升广东开放型经济水平、建设全国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都具有重要意义。

严重违反中国法律者
将被限制再次入境

过境免签外国人入境后,应随身携带本人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并按规定及时办理住宿登记。

其中,在旅馆住宿的,应按照旅馆业管理规定办理入住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该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过境免签外国人应按时离境。对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期离境、确需继续停留,或者需要超出广东行政区域活动范围的,应提前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其停留事由签发相应停留证件。

过境免签外国人如在广东停留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限制其再次入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政策适用的53个国家

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徳国、希腊、甸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欧洲其他国家15个

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

美洲国家6个

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

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6个

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政策适用入境口岸

白云机场口岸、深圳机场口岸、揭阳潮汕机场口岸

政策适用出境口岸32个

航空口岸5个

白云机场口岸、深圳机场口岸、梅州机场口岸、湛江机场口岸、揭阳潮汕机场口岸

铁路口岸4个

广州天河铁路口岸、东莞铁路口岸、佛山铁路口岸、肇庆铁路口岸

公路口岸8个

深圳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皇岗口岸、罗湖口岸、深圳湾ロ岸、福田口岸,珠海拱北口岸、横琴口岸

港口口岸15个

广州港ロ岸、南沙港口岸、莲花山港口岸、蛇口码头口岸、深圳机场配套码头口岸、九洲港口岸、湾仔口岸、万山港口岸、斗门港ロ岸、江门港口岸、鹤山港口岸、佛山高明港口岸、容奇港口岸、中山港口岸、东莞虎门港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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