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张文 通讯员 张云飞 关仲恒
记者4月28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浈江分局新韶派出所日前成功侦破一宗因购买鞋子付款后未收到货而牵出的诈骗案,并在湖北黄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於某欣,成功追回被骗资金人民币1.5万余元,为事主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17时许,新韶派出所民警接到事主李先生报案,称3月13日他加了一个微信号是LingJing*70的人,对方自称是某商行的商店店员,便通过微信转账向对方转账1.5万余元,购买26双鞋子。李先生称自己在转账后发现对方并未发货,且已无法联系,意识到自己被骗,便前往派出所报案,请警方帮忙挽回经济损失。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立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迅速立案侦查,采取循线追踪措施,对线索进行进一步摸排。4月10日,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摸排到与此案相关的多个涉案账号,发现所有资金流向和账户信息等数据均指向一个名叫於某欣的人。
浈江警方锁定本案涉嫌诈骗嫌疑人於某欣后,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的联动功能,迅速与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侦大队联系对接,并在黄州警方的配合下,根据线索在黄州区某小区附近将涉嫌诈骗嫌疑人於某欣抓获。
经审讯,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於某欣供述,自己因急需用钱,听别人说这样来钱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冒充黄冈市某连锁鞋店的员工,说自己能批发某连锁店鞋子,轻易就骗取了被害人李先生的信任,共骗取对方用于购鞋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经核查,因嫌疑人於某欣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是初犯,浈江警方对其进行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管严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其违法所得的1.5万余元赃款全部追回,全额返还给事主李先生。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杨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