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总是买到假货?制假售假公司内部经常研究欺骗技巧
2019-04-25 20:34 羊城派 原创
珠三角案件量约占全省九成以上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韦磊 王磊

记者今天(4月25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42件2420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35件2319人,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800件1714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57件1824人。

珠三角案件量约占全省九成以上

“从广东办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侵犯商标类案件的比例占绝大多数。”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从地域上看,珠三角地区案件量约占全省的九成以上,这与当地相关产业比较发达有关。”

商标权的侵权对象以电子产品、手袋、衣服、酒、日用品为主,同时逐步蔓延到汽车配件、电缆,乃至医疗器械等产品上,对老百姓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侵权对象呈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如深圳主要为电子产品,约占案件总量的七成;广州以服装、手表、手袋、化妆品等为主;汕头澄海区则主要是玩具售假。

“办案中发现,广东假冒伪劣产品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烟草、皮具、服装、化妆品、保健品、数码产品等。”该负责人介绍。其中,保健食品、化妆品、成人性用药品由于制假门槛低、隐蔽性强、危害不易察觉成为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案件的高发区。

办案检察官发现,生产、销售各成产业,有些专门生产侵权产品,有些专门从事销售,即使抓获其中一方,也很难实现全链条打击,打击难度增大。

侵权产品产业细分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比如针对手机的侵权,就发展出专门生产假冒品牌手机电源、电池、屏幕、耳机、尾插等多个产业,权利人维权难度大。

快递成为侵权品重要交货方式

检察官介绍,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崛起,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互联网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朋友圈”“网店”等成为假货网络购销的新渠道,网络广告、网站宣传、网店兜售已成为重要的售假平台。利用互联网售假案件呈现产销分离、上下线及受害人分布广、数额认定方式复杂等特点,查办难度更大。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沟通联络、寻找合作者,互相提供上下游环节的产品。制假地与售假地相分离,犯罪分子之间不需要见面,甚至互相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在违法主体认定、证据固定以及涉案货值及违法所得认定方面带来很大难度。

此外,利用快递实施犯罪风险小成本低,成为犯罪分子重要交货方式,作案方式较为隐秘,加大了监管、查处的难度。犯罪分子通常对快递运输的假冒仿制品进行伪装或拆卸。有的通过制假地与售假地相分离的方式规避检查,将假冒产品通过快递物流发送到其他省份进行销售。

而快递公司为追求工作效率,没有对寄存件、寄件人的身份进行全面检查核验;加上相关部门多头监管,导致权责不明,监管不到位,容易为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实施犯罪提供可趁之机。

检察官举例说,广州增城查办的毛某军等人假冒商标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快递从江苏、浙江购买假冒的本田摩托车零配件,再通过快递将假配件贩卖至海南省、广西平南、广东湛江、福建漳州、陕西西安等地,从中牟利。

制假手段不断翻新消费者极难鉴别

“广东近年查办的部分案件,如深圳制售假肉毒素案、电白区非法加工麒麟菜案、佛山生产销售含西药的凉茶案,此类违法行为、违法手段都是以前没有出现过的。”办案检察官透露。

检察官介绍,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手段想方设法蒙蔽经销商和消费者,如在生产阶段,利用假包装、假批号、假批文、假公章,甚至掺杂部分真品等方式以假乱真,蒙骗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

有的制假人员将包装和防伪标识交由不法印刷者代工,产品编码、激光防伪标识等一应俱全,极具迷惑性,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有的制假人员想方设法拉拢被害单位员工,唆使其侵占原材料、盗取正品包装后生产伪劣产品,使伪劣产品更逼真。有的制假售假公司内部经常研究欺骗顾客技巧,使顾客不容易区分真假。

“如广州办理的张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等人经常研究冒充不同专业人士的‘对话剧本’,以虚构的秘书、医生、专家、教授等权威身份诱骗客户购买产品,全国各地的被害人多达1000多名,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其中一名被害人被骗多次累计被骗金额50多万元。”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卢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