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巡察组公布18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
2019-04-24 14:32 羊城派
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方面处理

文/羊城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巡宣

记者24日从广州市委巡察组获悉,根据广州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对市编办、广州仲裁委、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据悉,巡察组发现的18个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方面处理。

市编办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不到位

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干部管理不严,存在“搭车”出国(境)考察现象。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不到位,破解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主动,机构编制调整不及时、不科学,“编随事转”“减上补下”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一些单位或地区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混岗等问题仍然多发,一些镇(街)编外人员无序增长问题突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度不够大,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有力,审批服务便民化、信息化仍有较大差距。

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政治意识缺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党的观念淡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缺失,个人事项瞒报漏报,热衷搞团团伙伙、“小圈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应付,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突出。执行机构编制我行我素,擅自改变机构性质,增设领导岗位。兼职仲裁员选聘工作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少数干部利用仲裁业务“指定权”谋取私利,“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大额采购项目存在“一人独办”“一家独揽”问题。隐蔽“四风”逃避监管,公务出国大手大脚,出行机票报销造假,接待宴请奢侈浪费。

广州广电传媒集团党委: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贯彻市委文化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

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长期缺失。基层党建薄弱,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不落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集团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不落实,监督力量薄弱。贯彻市委文化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集团发展方向不明,经营管理不善,“等靠要”思想较重。纪法意识淡薄,招投标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内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市水投集团党委:政治建设软弱乏力,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多发

政治意识不强,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彻底,对“面子工程”整改不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市委三年治水行动计划不够有力,治水工程和“智慧水务”工作推进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企业管理不够规范,经营风险较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原料采购不规范,监督缺失,污水处理成本虚高;工程建设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突出,物业租赁及大额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高位运行。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下属单位裙带关系多,选人用人满意度低。正风肃纪压力传导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公车私用、公油私加时有发生,大吃大喝问题严重,公款购买烟酒及公款旅游问题禁而不绝。

市城投集团党委:政绩观存在偏差,金融投资风险居高不下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坚决,政治站位不够高,政绩观存在偏差,热衷资本运作,企业存在脱实向虚风险。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务工作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管干部原则不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违规返聘退休人员问题长期不整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金融投资决策草率,投资风险和损失巨大。工程招标违规操作,物业租赁任性随意,执行项目合同不严格,相关领域廉洁风险较高。“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奢靡之风仍然盛行,公款吃喝问题依然突出。

广州交投集团党委:党的领导弱化,国资监管不力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议事决策优柔寡断,“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工作责任不落实,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走形式,推进党建进章程工作迟缓,个别下属公司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严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谈心谈话打“官腔”,说教多、交流少。落实主体责任走形式,执纪问责宽松软,压力传导不到位。滥发福利、过节利是,违规购买高档香烟、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项目监管责任严重缺失,物业经营管理混乱,房产销售损公肥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花都区花山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治“两违”不力

“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两违”等重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问题突出。党的建设虚化,党委中心组学习不深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选人用人不规范,村“两委”班子人选把关不严,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征地拆迁问题久拖不决,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镇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组织会议铺张浪费。

花都区花东镇党委:基层治理问题突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

镇党委班子政治引领能力不够强,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问题突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区域黑恶势力仍然猖獗,个别村(居)宗族势力依然存在。土地征拆工作管理混乱,整治“两违”工作不力,违建数量逐年递增。党建工作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及时、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推行公务卡结算工作不力。农村集体资产违规交易屡禁不止,群众利益受到侵蚀。工程项目管理混乱,违规分包转包问题突出。“四风”问题整治不力,违规配置和占用车辆、“三公”经费数据不实、经费开支不合规等问题突出。

花都区炭步镇党委:党的全面领导地位退化,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多发

“四个意识”不够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污染防治、扫黑除恶、查控“两违”等方面工作有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农村带头人队伍领导不够,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宗族势力盛行、涉黑涉恶、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引领不强,基层党组织“头雁”作用较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财务管理问题突出,工程建设管理无序,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花都区梯面镇党委:开展以案治本工作不力,财经管理问题突出

党的领导严重弱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查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推进污染防控工作不力。精准扶贫不精准,仍有少数村民危房未改造,扶贫建设工程偷工减料。党建工作不落实,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选人用人不规范,部分关键岗位安排编外人员负责。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工程建设监管缺位,导致发生“小官巨贪”案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领导干部驻点直联工作流于形式,公车管理不严格,食堂费用列支异常。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开展以案治本工作不扎实,财经管理问题依然突出。

番禺区南村镇党委: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突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坚决,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黑臭河涌整而不治,“散乱污”源头屡控不止。党的建设虚化,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对村(居)“两委”换届人选把关不严。党管干部意识不强,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雇员队伍庞大,优亲厚友问题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吃喝、违规用车、公房私用问题突出,滥发补贴问题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沉疴难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民生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廉政风险防控不严格,征地拆迁、物业出租、项目管理、“两违”查控、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

番禺区新造镇党委: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带病”使用村干部问题影响恶劣

党委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动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办法不多。基层社会治理引领不得力,环保防治措施不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不坚决,民生工程推进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三定”方案不严肃,擅自增设机构,混岗问题突出。选拔任用干部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带病”使用村干部的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违规使用依然存在,滥发补贴禁而不绝。廉政风险防控漏洞较多,物业管理无序,财务管理混乱,新增违建问题突出。

番禺区沙湾镇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频发

政治站位不够高,工作理念滞后,对镇村发展不协调、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认识不足。勤政为民意识淡薄,新官不理旧账,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对经济部门、财务部门的监管缺失,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镇属企业经费开支管理松散,成为镇政府的“小钱柜”。工程项目违规操作,农村土地违法超期租赁。河涌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投诉处理缓慢。人事工作不规范,关亲顾友问题突出。公务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租车等“四风”问题突出。

番禺区石楼镇党委:领导班子不团结,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民生、治违、治水、治污、治气等工作慢作为、不作为,建筑垃圾填埋农田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不团结,少数班子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两个责任”不落实,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机构编制执行不严,擅自设立机构,招聘人员“量身定造”。财务制度形同虚设,先采购后审批、无明细无审批擅自报销、虚假发票蒙混报销等问题突出。滥发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变相公款旅游、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变相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突出。

增城区中新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成效不明显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扶贫产业发展引领作用不明显,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农村建房违规审批和违建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农村供水等民生工程抓而不紧。党建主业意识缺失,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村(居)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少数村“两委”班子不团结问题突出。管党治党不严,党员干部出国(境)监管缺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村(居)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突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合同超期限、租金收不上等问题普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决策不当、程序违规等问题突出。

增城区仙村镇党委:环境综合治理不够有力,农村“三资”管理混乱

党委担当意识不够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民生福祉的力度不够。环境综合治理不够有力,查控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固废污染、秸秆露天焚烧等问题不到位。农村“三资”管理混乱,村社合同款应收未收金额大。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村(居)党支部组织生活“福利化”。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虚化,基层治理问题较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整顿不彻底,违规接待吃请、违规使用加油卡等问题禁而不绝。

增城区派潭镇党委:管党治党不严,公款吃喝和工程建设管理问题突出

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到位,推动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思路不宽,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不严。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历史遗留和热点难点问题不主动、不彻底,农田水利、农村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严重脱离实际,排水排污效果不达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形”公务接待、变相食堂接待、虚假报销、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四风”问题突出。工程项目监管缺失,存在资料造假、监理失真、验收失实、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集体土地和资产管理不善,资金管理不严格,违规侵占惠农补贴资金。

增城区正果镇党委:“两个责任”虚化,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党委把方向、谋大局、抓改革、促发展的能力不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群众工作方法简单,考虑解决群众实际生活需求不细致、不周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理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逐级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接待送礼、用车养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重视,工程监管不到位,验收不严格,农田水利、污水处理等惠民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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