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竟被放养上万只鸭子?广东检察建议:多部门联合拆除!
2019-04-12 11:35 羊城派 原创
当地多部门组织80多名工作人员对水库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500多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粤检宣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深入调查取证,依法监督,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功监督拆除1家污染环境的违章建筑。

五华检察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梅林镇高湖水库库区内有人无证养殖上万只鸭子,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被群众举报的水库“养鸭场”,图为整改前的样子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现场实地调查,发现养殖户彭某为了一己私利,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水库得天独厚的自然养殖条件,与他人合伙在高湖水库违法经营养鸭场。

整改前

该养殖场现养殖鸭子有25000多只,均散养在水库水面上繁殖。

养鸭搭建的竹棚破坏水源、毁坏水库周边山林、影响水库安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鸭粪、饲料等废料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库区,水面上时有死鸭、死鱼、垃圾等漂浮,使得水库附近百米范围内腥臭味浓烈,水库水体变黑、发臭,严重污染了水库水质及周边环境。

整改前

高湖水库是五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也是梅林镇宣优村村民用水和农作物灌溉水源,下游为村民集中居住区,后汇入琴江河。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保护水库的生态环境,五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向梅林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对该养殖场致使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整改中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曾多次对违建户主进行了劝阻、教育,并对其进行了处罚,但当事人仍未进行拆除违建竹棚。

整改中

3月29日,梅林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80多名工作人员对高湖水库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此次行动共拆除违建500多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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