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东莞拟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019-04-10 21:48 羊城派
征求意见稿公布两套方案

文、图/羊城派记者 文聪

在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施了超过14年之后,东莞拟上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记者10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两套方案,每套方案都列明了“带电梯住宅物业”和“不带电梯住宅物业”两类,其中,“带电梯住宅物业”方案一的最高限价拟从现行的2.4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元/平方米·月,涨幅25%;方案二的最高限价则提高到2.75元/平方米·月,涨幅14.6%,但若申请突破政府指导价,最高可到3.35元/平方米·月。

调价原由:物业管理成本上升

据市发改局介绍,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约600家,物业住宅小区约2300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约300个,约占13%。东莞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低层住宅,指地面建筑层数小于或等于三层的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近年来物业服务成本上涨较大

为何东莞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呢?市发改局解释称,现行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超过14年。在此期间,物业服务模式、要求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工费用、清洁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等服务成本上涨幅度很大。尤其是占物业服务成本比重超过50%的人工费用,影响更是明显。单以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就已从2004年的45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1720元/月。

“指导价未能及时疏导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出现成本与收费倒挂现象,部分企业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等方法降低成本,物业服务双方的价费矛盾日益增加,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保障业主利益。”市发改局称,调价的另一大原因是东莞市的政府指导价相对较低,对比周边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东莞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属最低水平。

如何调整:两套方案征求意见

对于广大业主来说,调价幅度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事。《方案》针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给出了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是不允许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具体为: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3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4元/平方米·月,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而方案二则是把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75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15元/平方米·月。确需突破这一指导价标准的,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突破政府指导价核定办法,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可到3.35元/平方米·月,无电梯住宅物业可到2.75元/平方米·月。

《方案》提出,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监审,并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内容、管理范围等要求,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如管理政策、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或延后调整。

业主影响:原有标准影响不大

调整物业服务收费后,会对业主产生多大的影响呢?市发改局表示,对非保障性住宅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影响不大,因为原有标准已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需调整、变更的,须按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业主有更大主导权。

“对于新建住宅来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价格比现行标准有所提高。”市发改局称,由于新建物业服务实行招投标制度,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约定收费标准,促进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月19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传真号码:0769-22830690,电子邮箱:fgjjg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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