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玩火!
不要玩火!
不要玩火!
但有些人偏就不听
硬是要玩火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7年10月7日傍晚
岳某在白云区白云湖公园的
一个小山丘上
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
小山丘草地上的绿化垃圾
在风势作用下致该处发生大火
(图文无关)
点火后,岳某没有离开现场
也没有采取措施扑灭火势
仅是在旁观看
火势被公园巡逻人员扑灭
民警抵达后,在现场抓获了岳某
法庭上
被告人岳某表示
因为无聊想知道放火的感觉
见公园内堆放有枯枝枯叶可点燃
于是就点火了
3月29日,白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岳某无视国家法律,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鉴于被告人岳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同年4月9日刑满释放,在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岳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无独有偶,2016年8月11日22时许
广州一女子郭某因感情和金钱纠纷
与苏某产生矛盾
两人相约见面解决矛盾
但苏某未按约前来
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
苏某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家中也找不到人
一气之下
郭某打烂苏某家的门窗玻璃
用打火机点燃
病历本、外套等物品放火烧屋
后被邻居发现而将火扑灭
被告人郭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3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根据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小编想说
无聊、愤怒都不是你放火的理由!
一旦危害公共安全
就是犯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休闲娱乐、发泄情绪、释放压力
的正确途径有很多
但玩火放火害人害己
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一旦发现有人放火
我们班应当立即报警
而且小孩对事物充满好奇
很容易因一时好奇玩火
大人们要多加引导和教育
让孩子认清玩火放火的后果和危害
综合自:广州消防、金羊网
广东消防综合编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更多关注
男子在地铁站厅内点燃氢气球,还把它抛到空中,结果......
执行主编/露
本期编辑/许昶
长按关注
发现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