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河长履职不力,广州市河长办点名批评
2019-04-08 09:13 羊城派 原创
市河长办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文/图 羊城派记者 何伟杰
通讯员 市河监

4月7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其中荔湾区、白云区等部分镇街、村居级河长被点名批评,这些河长被指出存在“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巡河”等问题。

为此,广州市河长办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荔湾区沙坦涌存在黑臭问题

据了解,广州市河长办每个月发布一期河长管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2019年2月4日至3月3日期间,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在巡河以及巡查全覆盖的情况比一般河涌的要好。

其中,黑臭河涌的村(居)级河长完成的要比镇(街)级河长好。本期问题上报情况,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对问题上报情况较好,但一般河涌的问题上报情况较差。

荔湾区沙坦涌一角

此外,本期还重点公布了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本期被“曝光”的3位履职较差河长分别是荔湾区桥中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曹从文,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长刘逸添,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

这3位河长分别存在所管辖河道水质持续黑臭,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较差,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虚假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

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个别区、镇(街)、村(居)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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