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何伟杰
通讯员 市河监
4月7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其中荔湾区、白云区等部分镇街、村居级河长被点名批评,这些河长被指出存在“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巡河”等问题。
为此,广州市河长办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据了解,广州市河长办每个月发布一期河长管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2019年2月4日至3月3日期间,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在巡河以及巡查全覆盖的情况比一般河涌的要好。
其中,黑臭河涌的村(居)级河长完成的要比镇(街)级河长好。本期问题上报情况,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对问题上报情况较好,但一般河涌的问题上报情况较差。
此外,本期还重点公布了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本期被“曝光”的3位履职较差河长分别是荔湾区桥中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曹从文,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长刘逸添,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
这3位河长分别存在所管辖河道水质持续黑臭,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较差,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虚假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
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个别区、镇(街)、村(居)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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