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反馈】市民咨询诉求建议事项办理情况选登

【办理反馈】市民咨询诉求建议事项办理情况选登

江门12345



市直


咨询江门市区部分地段是否将分时段对摩托车实施限行

市民电话反映:其从网络上了解到江门市区部分地段将分时段对摩托车实施限行,咨询该信息是否属实。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江门市是摩托车大市,摩托车出行比例达到38%,为引导城市交通出行结构的优化,打造绿色交通,根据公交发展及道路资源情况,将有条件、渐进式、分片区引导摩托车出行向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出行转化。


摩托车管控策略是《江门市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2018-2035)》中交通综合治理策略的一部分,是为建立综合性、精细化的交通管理措施提供有益探索和数据支撑,目前未有实施计划。未来在我市公共交通能力提升、道路条件成熟以及其他配套策略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后,才会适时引导实施。当前江门市仍未具备实施摩托车管控策略的条件。


蓬江


咨询蓬江区哪些职业技能考证可享受补贴

市民微博咨询:蓬江区哪些职业技能考证可享受补贴。


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回复:根据粤财社〔2014〕128号文件《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工种类别较多,举例如下: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图像处理、仓库管理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妇婴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电工、制冷设备维修、汽车修理工、食品检验工、收银员、保健按摩师、艺术化妆师、美容师等这二、三产业的技能职业工种,均可申请。以上工种只是符合技能晋升培训工种目录其中一部分,具体可以在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请系统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ldl.do)中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目录了解。如需了解相关政策,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8223196。


高新(江海)


江门一中旁边工地打桩噪音扰民问题

市民电话反映:江门一中旁边工地经常在学生上课及作息时间进行打桩作业,期间产生很大的噪音,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作息。


江海区环保局回复: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对该处进行检查,已责令其停止施工,将锤击桩更换为液压桩后方可继续施工,该工地负责人承诺在液压桩进场之前会停止施工。


新会


咨询何处可以查阅《新会县志》和新会本地地情出版物

市民微信咨询:1.何处可以查阅《新会县志》和新会本地地情出版物;2.《新会县志》是否有现代文的版本;3.其他本地史料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阅。


新会区档案局回复:1.因为网站集约化的工作,暂时未能在网上查阅《新会县志》及本地地情出版物。如需查询,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新会区档案馆(新会区同庆路一号,行政中心4楼志鉴股423室)查阅《新会县志》及其他相关地情刊物。2.最新发行的《新会县志》,时间上限为1985年,已经是现代文版本,具体可致电0750-6390907了解。3.其他本地史料也可到新会区档案馆进行相关查阅工作。


鹤山


咨询鹤山的驾校收费标准是否改为计时收费

市民电话咨询:鹤山的驾校收费标准是否从2019年4月开始改为计时收费。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回复:2019年4月1日起,驾校实施新政策,学员学车都需进行人脸识别打卡计时,全面启动交通、公安两个平台联网对接,实施驾驶培训与考试联合监管,并仍有一次性收费及计时收费两种模式供学员选择。


台山


咨询台山车站往返开平赤水的公共汽车暂停营运原因

市民短信咨询:台山车站往返开平赤水(途经康桥温泉度假村)的公共汽车暂停营运原因。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调查,市民反映的车辆线路为814路公交车,该线路停运的情况属实。 自三合、白沙镇开通校车接送学生后,当地群众对乘坐该线路公交车的需求不高,因此我局正对814路公交营运线路进行优化调整。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线路调整工作,继续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开平


开平三埠虹桥路46号路边出现下陷

市民微信反映:开平三埠虹桥路46号路边出现下陷,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尽快修复。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经调查,虹桥路46号华润漆商铺对出人行道约有1.5平方米面积的水渠面板破损,导致人行道出现下陷。市政服务中心人员即时做好围蔽工作,落实安排施工人员跟进处理。3月24日下午,施工人员已完成该处渠面板修复工作。


恩平


咨询在恩平市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限和收费标准

市民网络咨询:在恩平市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限和收费标准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回复: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定期限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按照我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双提升”的要求,我局承诺一手房预告登记及一手房转移登记手续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不动产登记费为“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从第二本起收)。具体收费标准以此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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