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扰民?中山古镇环保部门连日排查锁定“元凶”
2019-04-03 18:01 羊城派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处理

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肖欢欢

“有工厂生产时产生严重刺激性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3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古镇分局接到居民投诉,反映镇内某区域工厂散发刺鼻气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古镇分局经过连日排查,于4月1日锁定了位于曹步东岸中路附近的一间工厂,气味是由该厂从事塑料再生加工项目时发出。

涉事厂房

据了解,该厂于2018年8月开始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中以尼龙旧布料为原料,在煮料阶段会产生大量的刺鼻的挥发性气体。现场检查,该厂配套了再生塑料加工项目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顶部的水帘过滤,然后由水喷淋处理再通过烟管往外排放。

但执法人员调阅环保资料时发现,该厂虽已配套了治理设施,现场却未能提供相关环境许可文件,涉嫌治理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处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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