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医院还打伤民警 惠州一男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8个月
2019-04-02 20:58 惠州日报 惠州新闻网 原创
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因质疑医生开的药单不对症,惠州惠东两男子大闹医院,其中一人把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打伤。日前,惠东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明(化名)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10月12日晚,王明得知其表哥张亮(化名)因喝酒导致胃出血在惠东县某医院治疗,其赶至医院后,因质疑医院药单而与医生发生口角,后双方报警。王明不听处警民警劝导继续吵闹,并大声辱骂民警。在民警采取强制措施时,王明极力反抗并用手肘猛力撞击执法人员罗某右胸部位,致罗某受伤。随后,王明被强制传唤回派出所。

法院认为,王明以暴力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在公安民警处理过程中不听劝阻辱骂公安民警,被公安民警依法强制带离时使用暴力妨害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并致人轻伤,其主观上是故意。被告人王明当庭认罪,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民警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提醒,作为患方,对医院治疗存疑或不满时,应当合理合法提出诉求,及时封存有关病例证据,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采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采取医闹等过激方式,不仅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作为院方,应当规范日常诊疗、护理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出现医疗纠纷时应当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获取理解,告知相关诊疗规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