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林心如霍建华夫妇名誉权被侵犯一案下达二审判定结果:宋祖德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和维权合理费,并在自己的微博置顶道歉,向林心如和霍建华承认错误。
4月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此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详细记载了法院裁定经过和结果。宋祖德在一审判决后坚持上诉,但最终败诉。
文中表示林心如和霍建华在2016年时依法办理了结婚手续,故宋祖德发表的文章《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里面存在了大量不实言论,对夫妻俩的形象和名誉造成损害。
此外,法院还会选择一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宋祖德承担。
来源 | 羊城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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