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文明祭祀,公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2019-04-01 21:31 羊城派 原创
清明节将至,广州市又迎来全民祭祀扫墓的高峰

羊城派记者 付怡 通讯员 陈玉敏

清明节(4月5日)将至,广州市又迎来全民祭祀扫墓的高峰。

4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提醒,根据往年统计,预计拜祭时间会集中在4月5、6、7、13、14、20、21日,银河公墓、银河园、火葬场拜祭点、中华永久墓园、白云山思园以及西朗德安楼等拜祭场所为主要拜祭地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安全祭扫,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羊城派记者 陈秋明 摄

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广州警方提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不要在清明节当天及4月份的周六、日组织干部、学生和职工进行集体扫墓活动。

二、由于市内各公墓停车场普遍较小或没有停车场,请前往扫墓的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并按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三、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文明出行,安全第一。

四、由于扫墓人员较多,请扫墓的广大市民注意保管好自己携带的物品,以防丢失;遇到可疑情况,请立即向现场执勤民警报告。

五、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香烛只能在指定区域焚烧。凡是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六、不要在墓地周边乱摆乱卖,更不能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

七、4月5、6、7、13、14、20、21日的7时至17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无关车辆请绕道行驶。届时行经该路段的车辆应按照交通指引标志行驶,并服从执勤公安民警的指挥。

以上事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公安、工商、民政及城管等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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