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海丰集中销毁6570辆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
2019-03-30 12:28 羊城派
瞬间变废铁!

文、图/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海公宣

众所周知,无牌无证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技术性能差、操作稳定性低,如果上路行驶会严重威胁到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9日上午,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公开销毁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现场会,依法销毁一批共6570辆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

销毁报废机动车辆

现场,伴着金属挤压的声音,一辆辆报废机动车在挖掘机的“铁臂”下瞬间变得面目全非,成为了一堆废铁。据海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克平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打击和震慑无牌证、假套牌证及报废等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做好“遏事故、保安全2019”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陈克平在集中销毁现场讲话时指出,海丰县的无牌证二轮摩托车数量庞大,非法营运三轮车泛滥,乱停乱放现象随处可见,也存在无牌无证、假牌证、套牌的小汽车和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县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同时,也有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无牌无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给当地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了难度,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据悉,此次销毁的车辆,是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和交通肇事处理工作中查扣的无牌证和报废车辆共6570辆,其中二轮摩托车6170部,三轮摩托车274部,小四轮类汽车114部,六轮货车6部,平板大货车6部。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112条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的规定,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收回残值上缴国库。

“此次公开销毁无牌证车辆,展示了海丰县交通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也充分体现了当地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无牌证机动车,重点整治交通秩序的信心和决心。”陈克平称,海丰县的全体民警接下来还将以此次公开销毁处理大会为新的起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严查处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海丰县交警部门也希望提醒广大市民:无牌证、假套牌证及报废等违法机动车自被扣留起一个月内,车辆所有人应当持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到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车辆放行手续,超过一个月,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按程序对相关机动车进行公告,公告法定期满后集中解体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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