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网上辱骂“留日女生遇害案”死者江歌及其亲属的网民鲁某某,警方依法查处并再次行政拘留。
26日下午,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3月25日,临沂警方依法查处并再次行政拘留在网上辱骂“留日女生遇害案”死者江歌及其亲属的网民鲁某某。
与此同时,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还发出相关辱骂截图:
据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消息,近日,临沂网警接网民举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QQ群辱骂留日遇害女生江歌,并扬言对其亲属实施极端行为。经查,该网民系鲁某某(男,23岁,临沂市临港区人,2018年9月份曾因在网上辱骂滴滴受害者被我市警方两次依法行政拘留);近日,其改换网名再次发表多条恶意攻击江歌及其亲属的信息,引发网民愤慨。
经了解,鲁某某发表该极端言论系为吸引粉丝关注。目前,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临港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对于侮辱他人、威胁、扬言实施极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于屡教不改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该官博还在评论区表示:行政案件一般是属地管辖,如遭遇威胁谩骂,建议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
网友对警方这一行为表示:干得漂亮!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力友),综合自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
本期编辑:胡洪江、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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