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埔检
记者今天(3月26日)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肖某亮、王某帅等22人网络传销活动一案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亮、王某帅等22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均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数万元。该案也是“善心汇”全国特大网络传销组织在广州地区的首例判决。
2016年3月起,“善心汇”特大网络传销组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为幌子,依托善心汇公司网站搭建“善心汇众生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投资)和动态收益(层级提成)等为诱饵,采取微信传播,介绍入会等形式,建立会员层级制度及会员升级模式,大肆拉人入会,收取入门费和升级费,骗取钱财。
截至案发,参与该传销组织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肖某亮、王某帅等22人网络传销活动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亮、王某帅等22人均为“善心汇”传销组织的高级会员,均通过参与“善心汇”组织,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据了解,面对公诉人有力指控和谆谆教导,原来拒不认罪的多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且清楚地认识了网络传销的真面目,甚至有被告人当庭洒泪,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最后22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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