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洪希 伍耀森
3月21日,李某驾车在中山小榄追尾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导致小轿车车头穿墙而过。事发后,李某的姐姐李×冬从顺德来到小榄为弟弟“顶包”,但被事故处理民警识破。3月25日,司法鉴定结果证实李某醉酒驾车。
事发当天凌晨2时20分许,家住小榄竹桥新村的陈先生熟睡中被一通陌生电话吵醒,称他停靠在竹桥直街路口凉亭边上的白色小轿车被一辆黄色小轿车撞了,于是立即穿上衣服出门了解情况。
凌晨3时许,接到报警电话的小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头穿墙而过,将一垛红砖墙破开一个大洞,面目全非,而车尾则被肇事小轿车死死顶着,现场车辆碎片及墙体的砖头散落一地,竹桥直街被堵塞无法通行。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名叫李×冬的女子对现场民警称自己黄色小轿车的驾驶人,并主动表示愿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了解案发经过时,民警从当事女子的话语中感觉事有蹊跷,但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李×冬一口咬定自己是驾驶人。民警随即对李×冬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零。
其间,受害车主陈先生向民警反映,当事女子是事发后来到现场的,真正的肇事司机是一旁的年轻男子,且从交谈中感觉当事男子应该喝了酒。民警于是将李×冬、嫌疑肇事男子等相关人员一起带回大队调查,同时调取了沿途监控视频查证真相。
监控视频证实肇事的黄色小轿车司机一直是一名男子,李×冬的谎言不攻自破。在证据面前,李×冬不得不交代自己为弟弟李某顶包的事实。
经查,肇事男子李某与顶包的李×冬两人系姐弟关系,广西贵港人,其中李某年仅22岁,现住小榄;李×冬现年33岁,事发前在顺德工作生活。
民警随后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据李某交代,3月20日是他的22岁生日。当晚,他叫来多个朋友到小榄镇某KTV喝酒唱歌,庆祝自己的生日。翌日凌晨2时许,他驾驶小轿车搭载4名朋友回家,未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车上的朋友随即与被撞小轿车的车主协商赔偿,但因无法承担高额赔偿且害怕受到交警部门的严惩,当即给在顺德打工的大姐打电话让她为自己顶包。大姐随后从顺德驾车来到了现场。
当天,李某因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李×冬因向办案民警提供虚假证言也将被处行政拘留。
3月25日,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42.3mg/100ml.确认为醉酒驾车,李某因此在行政拘留期满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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