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客勿到荷兰“大麻店”吸软性毒品,中国使馆郑重提醒

中国旅客勿到荷兰“大麻店”吸软性毒品,中国使馆郑重提醒

广东禁毒


导读

近日,针对部分旅荷中国公民为满足好奇心,在所谓的“大麻店”(Coffeeshop)吸食“大麻蛋糕”、“迷幻蘑菇”等软性毒品的行为,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在其官网发布郑重提示,细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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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在荷兰仍受严格管控


虽然荷兰对部分毒品采取“宽容政策”,但购买、持有、吸食或出售相关毒品仍受荷兰法律严格管控。根据有关法律,个人持有不超过5克软性毒品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持有5至30克软性毒品将被处以75欧元罚款,其中18岁以下违反规定者将被要求承担16至30个小时的义务劳动或(并)处以80至150欧元罚款;持有30克以上软性毒品将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16750欧元罚款


同时,个人种植大麻等软性毒品在荷兰也属违法行为,但种植不超过5株且供自用者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种植超过5株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此外,
2013年1月1日起,荷兰全境的“大麻店”均被禁止向未获得荷兰居留的外国公民出售软性毒品根据法律,顾客进入“大麻店”前均须接受居留证件检查。


另需特别注意的是,将在荷兰购买的软性毒品带到其他国家也属于犯罪行为。根据荷兰法律,携带500克及以下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携带500克以上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缴纳78000欧元罚款。




2
国外吸毒回国被查出等同于在国内吸毒


根据国际公约以及对人类危害的程度,中国将大麻列为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制。例如,《刑法》第357条规定,大麻和大麻树脂与大麻浸膏和町以及四氢大麻酚都是毒品。《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属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和“较大”的,是刑事犯罪,可处拘役或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具体到大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持有数量“较大”指大麻油1千克到5千克、大麻脂2千克到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至150千克。《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国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于《刑法》。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定为在中国犯罪。


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在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但下飞机时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


二、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走私”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四氢大麻酚(THC)在中国属于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即毒品,含有THC的各类制品均不得带入中国。


四、毒品一经吸食,会相应在尿液、血液、唾液和毛发等生物检材中留下痕迹,成为被认定吸毒违法的证据。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过3天,血液一般不超过24小时,但在毛发内追溯期可长达几个月甚至数年。所以,如果在荷兰旅游、商务、留学期间吸食大麻,有可能回国后被检测出来,从而受到相应处罚。


中国驻荷兰使馆提醒各位旅荷中国公民,尤其是在荷留学生需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必要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


荷兰报警电话:112或0900-8844,0031-343578844(从荷兰境外拨打)。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31-70-3065083或0031-684557449。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3
中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使馆也曾发布类似提醒


1月19日,中国驻加拿大温哥华总领馆官网也曾发布类似提醒,明确提醒赴温哥华及周边地区旅游的中国公民不要接触、使用和携带大麻,更不要携带、行李夹带大麻进入中国境内。相关提醒原文如下:

不要接触、使用和携带大麻。虽然加拿大已经实施“大麻合法化”政策,但大麻目前仍是联合国禁毒公约规定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吸食大麻仍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


如果在加拿大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如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

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为,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加拿大联邦法律亦规定携带大麻乘坐国际航班属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加拿大实施大麻合法化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曾发出警告:任何人(旅客)携带大麻上飞机都是违法行为,提醒所有在加拿大的中国公民不要轻易试探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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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游,小心这些“毒品陷阱”

警惕帮人带“东西”


据香港媒体报道,2017年6月初,两名中国男子和一名中国女子在曼谷素汪那普机场被捕,被捕原因是涉嫌运毒!机场海关人员在他们的行李中发现12.3公斤可卡因,当场人赃并获。


3人供认,是一位叫"明姐"的香港女子拜托他们帮忙从巴西带"木雕",给在泰国曼谷市中心的朋友,并许诺给每人8000港元作为报酬。万万没想到,这些木雕中,竟然藏着高纯度可卡因。这3名未满25岁的年轻人,或面临死刑!




2015年,上海一对到巴西务工的夫妻在回国前,“朋友”林某委托他们帮忙带些红酒回国,并给予他们巴西币900巴西雷亚尔、美金300元(合计约为人民币3200元)的“劳务费”。他们也是同样想着贴补机票费便答应了,谁知这酒瓶里装的是28.2kg的液体可卡因!入境时,这些毒品被上海海关检查出来,帮忙带货的小夫妻还懵然不知。


免费出国游,实则暗藏“杀机”


2017年3月8日,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出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其中的几件托运行李中夹藏有可疑晶状物品,经鉴定为冰毒,净重达10.03公斤。行李的主人,三名年轻女性立即被控制起来。据其中两名嫌疑人王某、黄某供述,她们受邀免费去日本游玩,这些黑色电脑包是同行的嫌疑人陈某以行李装不下为由,均分给王某、黄某准备携带出境的。而另一名嫌疑人陈某则称,这些黑色电脑包是她的一个非洲籍朋友委托她带出境的。


广州海关提醒,近年在旅检渠道查获多起帮人托带行李被人利用走私毒品的案件,希望广大旅客一定要提高警惕,无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请你帮忙带行李进出境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以防被人利用。


旅途千万条

防毒第一条

出国不谨慎

亲人两行泪

来源:中国禁毒、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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