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遭拒捅死女方及其男友 中山一男子依法被执行死刑
2019-03-18 23:35 羊城派
中山市中级法院认为,罗付红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羊城派记者18日获悉,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14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致两人死亡的罗付红执行死刑。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称,2016年年初,罗付红因追求被害人李某美遭到拒绝,遂对李某美及其男友李某兵怀恨在心。同年5月17日晚上9时许,罗付红在中山市古镇镇某广场看到李某美、李某兵后发生争执,并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先后捅刺李某美、李某兵胸腹部等部位,致李某美、李某兵大量失血而死亡。

中山市中级法院认为,罗付红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付红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据了解,2017年1月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付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罗付红提出上诉。2017年12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对罗付红的死刑判决。2019年3月1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罗付红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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