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艾菲尔
ofo退押金用户如现场排队会从北京排到德国汉堡
2013年7月,美国英特尔公司的前雇员约翰·本纳开发了基于互联网GPS定位智能自行车锁系统,并开放源代码和硬件制造技术供全世界无偿使用。几年后,中国不少企业搞起了共享单车“大跃进”。现在,共享单车泡沫被吹破,一些城市人行道上、街道拐角处、立交桥下,随处可见破烂不堪、“缺胳膊少腿”的共享单车,有的闲置空地上堆满了数以万计的五颜六色、锈迹斑斑的共享单车,俨然成了共享单车的坟场。
这种盲目躁动带来的后果是,大量人力、物力资源被浪费,城市公共空间被挤占,市民出行安全受到威胁,环境遭到污染,共享单车成了“共享垃圾”。还有,押金难退也引起社会的不安。
ofo承诺1到15个工作日退还押金,但绝大多数用户等了几个月也没见押金到账。我身边一位ofo用户2018年10月申请退押金,2019年3月13日显示排到第11845555位,几个月来不但没前进,反而后退了,说明有人加塞。
ofo小黄车线上排队退押金的用户越来越多,目前已突破1500多万,假如这些人现场排队,一米排两个人,则要排7500公里,要从北京一直排到德国汉堡。
人们不禁要问,交押金瞬间就把钱转走了,退押金怎么就这么难?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押金是不是被挪用了?
不过,ofo负责人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绝不会挪用用户的押金”。2018年6月11日,ofo甚至还正式发表声明,称举报了《财新周刊》刊发《ofo押金仅剩35亿,挪用押金或超百亿?》一文,坚称ofo已实现百城盈利,已有2.5亿用户,未来目标是20亿用户。
为什么一说共享单车运营商挪用押金他们就如此“激动”?我们下文详细分析。
共享单车押金总额数百亿元
对于一些收入较高的共享单车用户而言,一二百元的押金可能并不在乎。但是,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数以亿计的用户押金汇集在一起就是一笔巨资。
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国内目前已有77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投放了2300万辆共享单车。共享单车两个龙头老大ofo和摩拜分别称自己有2.5亿用户和2亿用户。由于后来有的共享单车不再收取押金,我们保守估算,按全国有4亿共享单车用户计算,再假定4亿用户中只有一半的人交了押金,平均每人交200元,则共享单车押金总额就是400亿元!
除押金外,用户还要预存租金,预存租金也在共享单车企业的账户上。我们还是保守估算,假设有2亿用户有预存租金沉淀,平均每个用户沉淀30元,这笔钱就是60亿元。
也就是说,共享单车企业手里至少握着本该及时退还给用户的460亿元押金和预存租金,这笔钱肯定不会放在保险柜里睡大觉,如果按银行系统一年期贷款利率4.35%放贷,一年的利息收入就是20亿元。
“共享单车”其实是“自行车租赁” 并非共享经济
把共享单车标榜为“共享经济”,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共享经济指的是把自己的闲置资源拿出来供社会上的其他人使用,这种资源的获得是以自己使用为目的,而不是为了经营。
“拼车”就属于共享经济,因为买轿车是为了自己使用,车上有5个座位,一个人开车尚有4个座位空闲,便与社会上的同路人分享,提高私家车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一些国家的互助旅游也是共享经济,因为加入这个系统的会员共享住宿资源。你成为这个系统的会员,到美国旅游就可以找会员家庭免费住宿;外国会员游客来你这里,你也要为他们免费提供住宿。
“共享单车”其实属于“物的租赁”,具体讲就是“自行车租赁”或“自行车自助租赁”,出租人在一定的期间内把自行车租给承租人骑用并获得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它与共享经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这和公园的游船毫无二致,经营方把游船租给游客获得租金,如果叫它“共享游船”显然驴唇不对马嘴。但为了照顾读者理解习惯,本文仍把“自行车自助租赁”称作是“共享单车”。
既然共享单车是物的租赁,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出租人)必须保证出租的自行车能正常使用;如果承租人因自行车瑕疵受到伤害或其他损失,出租人负有赔偿责任。共享单车用户(承租人)要正常骑行自行车,用后原状归还;如果因承租人的过失造成单车毁损,承租人负有赔偿责任,但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毁损除外。
押金应即租即押、即退即还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担心用户故意损毁自行车,于是,要求用户把一笔押金质押在它那里,如果归还的自行车完好无损则全额退还押金,如果是用户的过失造成自行车毁损,这笔钱就用作赔偿。所以,“押金”也叫“损坏保障金”或“风险抵押金”。
租赁物的归还后,租赁合同即宣告终止,此时,出租方应退还押金;如果押金在出租人手里产生了收益,押金孳息也归属承租人。
我们还以公园的游船为例,游客把押金交给游船运营商获得游船,租赁合同生效;当游客把游船交还给运营商时,运营商按游客租用游船的时间收取租金,然后把押金退还给游客,租赁合同终止。
共享单车的押金也是这个道理。合乎租赁法律的程序应该是,用户将押金转入运营商账户,扫码打开自行车,此时租赁合同开始履行;骑行完毕,锁车并在APP上结束骑行,租赁合同终止,此时押金应退还给用户。
2017年8月3日,交通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有助于从源头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问题,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等模式,尽可能减少押金资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
押金必须交由独立第三方托管
由于疏于对共享单车押金的监管,运营企业对押金的保管与流向并不透明,不少运营企业没有做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用户还了自行车,押金仍滞留在运营商账户上,这显然不合法理。
为了确保押金不被挪用并按时归还,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要求押金必须存放在独立的第三方,如指定银行。美国阿拉斯加州、伊利诺伊州、威斯康星州等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对押金规定得相当严密,最大限度地保护承租人的权益。
在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和昆士兰州,押金必须交给政府实体托管,如果一次租赁协议终止,双方无异议,托管方立即向承租人退还押金;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则由仲裁机构仲裁,托管方依据仲裁结果归还全部或部分押金。
为防止出租人刁难承租人,随意扣除押金或拖延返还押金,英国2007年4月6日生效的《租赁押金法案》规定押金必须存放于政府授权的托管机构。
中国2017年出台的《指导意见》也要求企业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接受监管。
把押金用于企业经营违法
由于法律常识普及不够,很多人不了解“押金”是怎么回事,甚至有人认为押金是给企业经营的,既然共享单车企业亏损了,押金不退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押金的用途上文已述,它的唯一用途就是一次租赁的损坏保障金,归还自行车必须退还押金。如果把押金用于企业经营,如购买自行车、支付工资,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承租人不是投资人,也不是放贷人,不能让用户承担经营风险,因为一旦企业亏损或倒闭,押金就打了水漂,无法退换。我们退一步假设,如果把用户的押金拿去经营承担风险,那用户就有权参与共享单车企业的分红。
有读者会问,如果押金不得用于企业经营,那企业经营的钱哪里来?
企业经营的钱首先来自资本金,也就是股东的出资。公司赚钱了,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公司资不抵债倒闭了,股东的损失也仅限于出资。
当然,企业也可以举债。放贷就有风险,借给企业钱,一旦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就依法减免了。所以,把钱借给公司,一定要有这笔钱可能打水漂的思想准备。
押金和增值税一样,它不能被计入企业的收入或费用。企业把增值税加进物价里从消费者那里征收,然后交给政府,它不是企业的费用。押金则是出租方临时保管承租方的保障金,它既不是企业的收入也不是企业借贷,当然不得用于企业经营。
如果共享单车运营商隐瞒真相把押金拿去经营,拒不退还押金,这就非法占有了公众的巨额押金,这就是诈骗了。所以,媒体一报道共享单车运营商挪用押金,他们就很“激动”,因为这涉嫌违法犯罪!(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羊城晚报
责编|叶子翠